病人在医院出了医疗事故该如何应对
病人在医院出现医疗事故是一种不幸的遭遇,但是病人也有权利维护自身利益。病人可以及时向医院进行投诉和索赔,让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并赔偿损失。同时,病人也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部门或有关机构举报,促使医院改进医疗服务质量。如果病人感觉无法得到满意的赔偿,也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在诉讼过程中,病人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如医疗记录、医院鉴定、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医院存在过失,从而获得相应的赔偿。需要注意的是,病人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注意法律规定,不能违法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此外,病人应当合理维护和利用自身的权利,不要被医院、律师或其他人所操纵。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认定标准包括以下方面:(1)医疗行为有违反医学常识和技术规范;(2)产生了明显的医疗后果或损害;(3)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损害与原疾病无关。如果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
病人在医院出现医疗事故需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病人需要遵循法律规定和程序,合理利用自身的权利,同时也要注意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投诉哪个部门
一、医疗事故该去哪里投诉
医疗事故发生后,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还可以向行政卫生局申请调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而现实中,诉讼往往是医患双方解决纠纷的首选途径,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如何诉讼进行法律上的指导。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所以在首次开庭这一阶段患方应把握好机会,认真仔细审查病历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尽可能将对自己不利的病历资料排除出有效证据之外。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说白了,打医疗纠纷诉讼其实就是打医疗事故鉴定!患方应认真对待,向专家小组提交的《陈述书》内容应尽可能详细陈述医疗经过,同时着重指出医方的医疗行为存在哪些过失,违反何种诊疗规范。医鉴会的专家们其实也是各医院的主任医师、医学教授,他们对医院一方有着天性的维护,故患方在《陈述书》中应一针见血明了的指出医方存在的诊疗过错,不给专家小组回旋的余地;如果患方在《陈述书》中不能指出医方明显过错的话,专家们往往也会睁只眼闭只眼作出对患方不利的鉴定结论,这就像民事诉讼中不诉不理的原则。
4、赔偿款的确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如某患者被确诊为癌症晚期,死亡已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尽管医方的诊疗失误加速了患者的死亡,但如要求医方对患者的死亡负全部赔偿责任也是不合理的,法院也不会支持。所以患方应实事求是的分析医方过错程度来确定赔偿额,避免盲目索赔,导致自己承担过多的诉讼费用。在更多的时候,医疗鉴定结论是认定医方不构成医疗事故的,这种情况下患方应如何索赔呢?患方可灵活应用《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原则,举证证明医方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并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后果,以人身损害为由提起索赔。
二、医疗事故维权时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发生医疗纠纷时立即要求院方封存病历保存证据。
2、找专业人员分析整个治疗过程,重点确认治疗过程中有无医疗过错。
3、分析医疗过错是否造成患者损害,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之间知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4、根据过错及损害情况计算要求赔偿的数额。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