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申诉,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以书面方式向卫生行政机构提出申请进行争议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医疗事故诉讼如何举证
法律分析:1、患者
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
2、医疗机构
应当证明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并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拿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并符合法定要求的证据,证明不了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人民法院就会依照法律的规定推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并推定其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医疗事故处理的方式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导致患者损害或不良后果的行为,如手术失败、误诊、给药不当等。处理方式包括:1. 调解:医疗事故常采取调解方式,即通过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进行调解,处理纠纷,并达成和解协议,减少对医疗机构信誉的影响。2. 协商:在医患之间进行协商,寻求和解,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轻微医疗事故。3. 诉讼:在医疗事故的责任问题无法协商解决时,患方可以进入司法程序行使诉讼权利,要求侵权方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赔偿、刑事追责等。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包括:1. 接受投诉:医疗机构接到患方投诉后,应及时做出回应,启动处理程序。2. 举证: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化验报告等,为后续处理提供有力依据。3. 评估:对医疗事故的成因、损害程度、责任认定等进行评估,并应邀请专家会诊。4. 认定: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对医疗事故的具体责任人进行认定。5. 赔偿:根据认定结果,依法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赔偿。
医疗事故赔偿应该以何种方式进行?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赔偿应当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及死亡赔偿金等,其数额应当合理,并由医疗机构或其保险公司承担。如果医疗机构无法承担赔偿,应当由财政资金予以补偿。
医疗事故处理方式包括调解、协商和诉讼等多种形式。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涉及举证、评估、认定和赔偿等环节,需要依法合规操作。对于医疗事故赔偿的数额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以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机构的质量提升。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二条 依法确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后,医疗机构应当在十五日内向受害者或者其近亲属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