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该怎样做
法律分析: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渠道维权:
1、首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在采取其他维权方法
2、去当地劳动行政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3、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去当地法院打劳动官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胜诉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由谁举证 综合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专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据如下: 1、用人单位应当就作出开除、除名、辞退、 解除劳动合同 、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用人单位单方面行动或决定所依据的事实、法律和规章依据、决定的程序、决定文件的通知送达、出具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证明书等必要事项负举证责任。 2、用人单位应当就法律规定应当由用人单位履行的积极义务承担举证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类: (1)人力资源招聘公告以及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的相关证据( 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2)《职工名册》(劳动合同法第八条),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3)考勤记录、工作量记录; (4) 劳务派遣 协议书、劳务派遣单位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证明文件 (5)按月支付劳动报酬、支付 加班费 、 绩效 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证明文件、 经济补偿金 或 赔偿金 支付证明文件、为劳动者缴纳 五险一金 的证明文件、代扣代缴证明文件; (6)集体合同草案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证明文件; (7)劳动者过错责任认定文件、劳动者考核文件、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标准的证明等等; (8)劳动合同、企业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的证据。用人单位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的证据; (9)解除劳动合同事先通知工会、听取工会意见的证据,裁员程序履行适当的文件; (10)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卫生物品发放记录、安全防护措施的考核记录以及女工特殊劳动保护的管理记录、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的文件; (11)其他与 劳动争议 事项相关由用人单位掌管的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后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为由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举证证明以下事项: (1)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企业岗位职责制度及考核制度已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2)规章制度的内容已经公示或者告知了劳动者;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4)事先将理由通知了工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研究了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并充分听取了工会的意见; (5)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6)用人单位依法发放了经济补偿金。 如用人单位在 试用期 结束后才正式通知劳动者试工期间不合格的,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举证。如果属于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则用人单位举证事项主要为: (1)录用条件的内容及已经向劳动者明示的举证,如证明招录公告、劳动者签署的岗位说明书或劳动合同关于录用条件和职责标准方面约定的内容; (2)涉及依据相关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依法履行了《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讨论、协商确定并公示或告知的义务方面的证据; (3)被试用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证据; (4)已经在试用期内将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包括证据)告知劳动者的证据; (5)单方面 解除合同 应当依法向工会履行程序方面的证据。 根据规定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的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如果读者有其他的法律问题需要援助的,可以到网咨询,我们有专业的律师团队,可以帮助你。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认定
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有: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