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继承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继承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一、继承可以分为哪些类别
1、继承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1)法定继承;
(2)遗嘱继承或遗赠;
(3)扶养协议继承。
其中法定继承又包括代位继承和转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来继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继承人顺序是: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哪些财产可以继承
以下财产可以被继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政府继承与国家继承的区别

法律主观:

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在于承人的死亡时间不一样。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是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法律客观: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爸爸死了奶奶的遗产我有份吗

爸爸死了奶奶的遗产我有份吗
在法定继承中,爸爸先于奶奶死亡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孙子女代位继承只能继承爸爸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奶奶死亡,继承开始后,爸爸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但并没有放弃继承的,那么爸爸应当继承的遗产就可以转给孙子女,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性质不同。转继承实际上是同一部分遗产发生两次连续的继承,因此,又称“二次继承”“再继承”;代位继承实则一次继承,只不过是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继承人的地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2、发生根据不同。转继承的发生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代位继承的发生乃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
3、继承人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还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
4、适用范围不同。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特殊样态;而转继承既可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适用于遗嘱继承。
5、法律效力不同。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而转继承人只是代替被转继承人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总之,在法定继承中,爸爸先于奶奶死亡的,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奶奶的遗产。但如果奶奶留有遗嘱的,则不能适用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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