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纠纷诉讼状应该如何写?
遗产纠纷诉讼流程如下:
1、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法院通知原被告开庭;
4、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1、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进行立案处理;
3、原告预交诉讼费用,法院通知原被告开庭;
4、法院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遗产继承起诉书范文怎么写?
遗产继承 起诉书 范文怎么写? 遗产继承纠纷 起诉状 原告:石__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被告:石__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原籍______省______县,农民,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村。 诉讼 请求: 请求法院保护妇女合法 继承权 ,判令二被告返还应由原告合法 继承 的全部财产,即所有遗产的三分之一。全部遗产清单附后。 事实与理由: 原告父亲石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病故,死后留有住房四套。被告石_______、石_______兄弟二人,拉拢本家族一些人,以“嫁出的女,泼出的水”和“女人不是石家后人,没有继承权”为由,剥夺了我的合法继承权,将原告父亲遗留的房屋及其他财产变卖,然后分掉。原告多次索要,二被告不但分文不给,还多次咒骂原告,并殴打了原告。 原告对父亲尽到了 赡养 义务,在 结婚 后的7年里,每月送给父亲500元生活费。不仅如此,在父亲患病的一年多时间里,给父亲买的食品、药物,总计有8000元。在父亲病重的一个月时间里,整日住在父亲家,伺候父亲。 《 民法典 》第和条明确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还规定,“兄弟姐妹”同属一个 继承顺序 ,有平等的继承权。据此,原告曾多次请求当地村民委员会及乡政府协助解决这继承纠纷,但由于当地封建思想比较严重,某些干部受“重男轻女”和族权思想的影响,对此纠纷一直没有取得处理结果。请求法院,依照事实和法律,确保妇女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判处石________、石_______二人归还原告应当继承的合法财产。 附: 1、该起诉状副本2份; 2、石_______遗产清单1份。 起诉人:石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意: 1、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状应用钢笔、签字笔书写或打印,不能用圆珠笔、铅笔书写。 2、原告应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单位须加盖公章、个人须亲笔签名)。 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完善,人们在解决 民事纠纷 的时候都会选择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我们会看到家庭在遗产的分割上出现纠纷,甚至会出现一些肢体上的冲突,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伤害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对于遗产的分割纠纷要依法来进行解决。
遗产继承起诉状范文怎么写
法律分析:(1)原、被告个人信息:姓名、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
(2)诉讼请求中应写明:请求判决某处房产由谁继承,某笔款项由谁继承,诉讼费用的承担。
(3)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明:被继承人死亡时留有遗产的内容,现在遗产的情况,本人被侵害的权利,请求法院判决。
(4)起诉人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