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双薪计税方法(年底双薪如何缴税)

年终奖双薪怎么算

  近段时间是集中发放年终奖和年底双薪的高峰期。这部分收入应如何计缴个人所得税,省地税局相关人士给予了解答。

  年终奖双薪怎么算

年底双薪计税方法(年底双薪如何缴税)

  对职工在同一个月内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和年终双薪,应将所取得的双薪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合并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 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一)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如果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的,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需要注意的是,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也适用。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底双薪要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底双薪可以按照年综合所得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把年底的双薪和年度工资算入年综合所得,按照年综合所得减去起征线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减去社保扣除再乘税率来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年底双薪是指企业按照劳动合同和薪酬制度向员工个人多发放一个月工资(十三薪)。
年底双薪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在实务中,计算“年底双薪”需要区别以下两种情形:1、只有年底双薪,没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年底双薪可以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也可以根据筹划,不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并入综合所得,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酬,将“年底双薪”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既有年底双薪又有年终奖等一次性奖金。根据国税发9号文第三条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因此两者选其一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另一个则并入发放当月的工资薪酬所得计税。当然也可以根据筹划,将年底双薪与年终奖合并,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计算个税。

双薪的计算方法

双薪的计算方法
双薪的计算方法具体如下: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应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收入-1000元)*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第13个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当月工资、薪金所得1000元及以上);
2、第13个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第13个月工资薪金数额*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发双薪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月应缴纳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第13个月工资薪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具体为: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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