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申请书什么意思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给付之诉的案件中,为了保证将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能够得到全部执行,在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进行保护的措施;诉讼财产保全,是指法院审理案件时,在作出判决前为防止当事人(被告)转移、隐匿、变卖财产,申请人(原告)向法院申请对财产作出的保护措施和,以保证将来判决生效后能得到顺利执行。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方式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2、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数额的外地出差差旅费;
3、法院立案庭作出进行财产保全的裁定书,将有关保全材料移交保全部门;
4、申请人应及时与保全部门负责本案保全工作的法官联系,并向其提交已掌握的与被告相关的财产线索及证明材料。5、根据保全法官的日程安排,及时配合其完成财产保全工作。6、保全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及时签收保全相关财产的清单和保全告知书。
综上所述,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保证判决的有效执行以及财产的损失,当事人可在诉讼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的保全,这样能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在实践中,法院是可以主动下令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申请财产保全是指在利害关系人起诉之前或者之后,人民法院采取的限制当事人财产或者争议标的物处分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怎么申请财产保全
诉前财产保全需向法院提交哪些资料
一,财产线索一式两份
1、需要写明每套房产或者其他财产的保全价值。总数加起来不得超过起诉的诉讼标的。
2、写明协助执行单位。如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3、如果是房屋写明房屋面积、坐落位置可以从司法拍卖网上了解该房屋的评估价值。
4、写明提交人信息包括联系方式、时间。
二、财产保全申请书一式两份
1申请书标题记得写明“诉前”两字。
2、落款时间记得先不填。看法院老师如何安排,避免因法院排期问题,导致重新提交。
三、起诉状一式两份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你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四、情况说明一份两份
1、保全的财产如果无查封或者无抵押需要结合司法拍卖网相邻房屋的评估价值确定该房屋保全价值。(视情况而定如果房屋多轮查封或者抵押则有时可以不提交)。
2、有时法院会让提交紧急情况说明一份,主要内容是被告可以能会有转移财产等紧急事项。
五、申请人的身份信息(一式两份)
1、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需要营业执照(包括其他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六、委托手续(一份复印件即可)
公函、授权委托书、律师证复印件(可以到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复印委托手续)
七、被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其他身份证件。或者派出所打印的户籍信息。(一式两份)
八、需要保全的财产信息(一式三份,其中两份为复印件)
1、房管局查询房屋信息(合同备案号、不动产权号)
2、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房屋查封、抵押信息。(自己写明抵押和查封信息可以让工作人员在手写部分盖上章)
3、目前惠济、二七、金水、管城、中原五区可以互查五区房屋查封、抵押信息。目前经开、高新、郑东新区的房产需要到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
九、担保材料一式两份
1、担保函(银行等金融部门可以用上级单位出具的保函做为担保。)
2、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
3、其他抵押材料
拓展资料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与诉前财产保全有关的民事争议必须有给付内容。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应是有给付内容的,如不是因财产利益之争,而是人身名誉之争,无给付内容的,法院就不能采取诉前保全措施。
诉前财产保全属于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例如,双方当事人签订购销合同,需方按约定给付供方150万元的预付款,事后发现供方有欺诈行为,根本没有能力履行合同,而且所付货款有被转移的可能,如不及时采取强制保全措施加以控制,必将产生难以弥补的损失。由于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受理需要一段时间,法律就有必要赋予利害关系人在情况紧急时,请求法院及时保全可能被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 诉前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