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期限如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申请执行期限如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的法律规定)

关于执行案件10个期限的规定

1、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1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2、申请执行的时效期间:一般规定为2年      根据《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246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期间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21条的规定,生效法律文书规定债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从债务人违反不作为义务之日起计算。3、开始执行的期限:10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22修正)第480条的规定,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6条的规定,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书面财产报告之日,其财产情况发生下列变动的,应当将变动情况一并报告:      (1)转让、出租财产;      (2)在财产上设立担保物权等权利负担;      (3)放弃债权或延长债权清偿期;      (4)支出大额资金;      (5)其他影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权实现的财产变动。4、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据的,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法院应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5条),对于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的,要承担对自己举证不利的责任。5、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2条)。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当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回避申请。6、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7条的规定,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的进展,法院对被执行财产需要实施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7、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8条的规定,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法院的指定期限履行协助执行义务。8、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9条、第11条的规定,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9、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10条的规定,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10、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12条的规定,执行措施的实施及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需报经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上述期限基本是指一般情况下,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下列几种“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1.公告送达执行法律文书的期间,主要是指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通过其它方式难以送达的,人民法院采取公告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2. 暂缓执行的期间,主要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或第三人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和暂缓执行的期限。如果担保有期限,暂缓执行的期限应当与担保的期限一致,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 中止执行的期间;      4. 就法律适用问题向上级法院请示的期间;      5. 与其他法院发生执行争议报请共同的上级法院协调处理的期间。

判决书生效后执行期限规定

生效判决书执行的期限有不同的规定:
1、比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当事人上诉的期限是15天,就是给你十五天来上诉,如果超过15天不起诉的,判决书就会生效,而一审判决书执行的期限就是规定写明的期限,按规定写的为准,规定是什么时候就是什么时候。
2、如果法院做的是二审判决,判决书从送到的时候开始生效,执行的期限也是判决书写明的期限。前两种情况判决书上会有明确的日期限制,以此作为参考即可。
3、如果被执行人不执行法院判决书,申请执行的人去法院要求向执行的,执行的期限是6个月。举例说明,欠债人死活不还钱,债主去法院要求强制执行,那他最多六个月就能得到结果了,这是被执行人抵赖不执行的情况。
4、还有,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超过2年的一般不能申请执行了。判决书生效了之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就是2年。 因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就是: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和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是一样的。
到法院申请执行流程:
1、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内容,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执行进行审核,受理当事人执行申请;
3、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
4、财产调查,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限期报告财产、网络查控系统财产调查等方式;
5、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比如划扣、冻结、拘传、搜查、评估、审计、拍卖变卖、扣留提取、查封扣押、强制迁出、公告悬赏等;
6、被执行人惩戒措施,比如限制出境、罚款、拘留、上失信名单、限制消费、拒不执行裁判罪;
7、发放执行款物。法院通过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款发放工作;
8、申请执行案件进行接结案,比如执行完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销案、不予执行和驳回申请。
综上所述,民事纠纷在受理判决后,在判决书生效时被执行人就需要按照判决书的内容来执行,如果被执行人超过判决书载明的期限内仍然不执行的,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要在收到执行申请6个月内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法院执行局执行案件期限多久

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
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执行案件的期限的规定:
1、法院确定案件承办人的期限:7日内。
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根据工作的需要和实际情况,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案件承办人。承办人员确定后,法院要以适应的方式及时通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符合回避条件的法官提出申请回避;
2.、开始执行的期限:3日内。
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3、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执行线索的期限:3日内。
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和义务提供证据,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执行法院应当根据这一规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通知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对于申请执行人不能提供的,要承担对自己举证不利的责任;
4、执行人员查证申请执行人举证线索的期限:5日内。
人民法院依职权调查的期限:10日内。执行人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后5日内进行查证、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予以核查。申请执行人无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或者提供财产状况或财产线索确有困难,需人民法院进行调查的,承办人应当在申请执行人提出调查申请后10日内启动调查程序。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承办人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完成对被执行人收入、银行存款、有价证券、不动产、车辆、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对外投资权益及收益、到期债权等资产状况的调查;
5、确定评估、拍卖机构的期限:10日内。
执行过程中,根据案情的进展,法院对被执行财产需要实施评估、拍卖措施的,承办人应当在10日内通过一定的方式完成评估、拍卖机构的遴选;
6、发出协助执行通知的期限:5日内。
执行中涉及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它财产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承办人应当在5日内向有关登记机关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法院的指定期限,完成协助执行义务;
7、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
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
8、听证的期限:10日内;提出审理处理意见的期限:5日内。
对执行异议的审查需进行听证的,合议庭应当在决定听证后10日内组织异议人、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进行听证。承办人应当在听证结束后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9、法律文书的审批期限:7日内。
执行措施的实施及执行法律文书的制作需报经审批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在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
综上所述,法院强制执行期限是6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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