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拍卖行买字画的具体手续
按要求交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后,拍卖当天即可领号牌参加拍卖。拍卖后结算即可。
另,送拍请注意:
现在拍卖业内通过估高你拍品价,收巨额前期费用的公司已占半数以上,所以只要收前期费用的公司都别送拍,这是最保险的。
交了前期费用,拍卖不成交,钱就没了。
如果前期费用上仟过万的,通常都是目的是收前期费用赚钱的公司。
建议以后但凡有收藏公司或拍卖公司找你,可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先留意它的公司名称,如没“拍卖”两字,都是无拍卖资质的公司。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企业名称里必需含“拍卖”两字。
第二,送拍时留意拍卖公司收不收前期费用,前期费用超仟上万的,要回拍品,调头走人。以免上当受骗。
另,送拍请注意:
现在拍卖业内通过估高你拍品价,收巨额前期费用的公司已占半数以上,所以只要收前期费用的公司都别送拍,这是最保险的。
交了前期费用,拍卖不成交,钱就没了。
如果前期费用上仟过万的,通常都是目的是收前期费用赚钱的公司。
建议以后但凡有收藏公司或拍卖公司找你,可注意以下两点:
第一,先留意它的公司名称,如没“拍卖”两字,都是无拍卖资质的公司。我国拍卖法规定:拍卖企业名称里必需含“拍卖”两字。
第二,送拍时留意拍卖公司收不收前期费用,前期费用超仟上万的,要回拍品,调头走人。以免上当受骗。
现场拍卖具体流程
(一)评估价格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
(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
(六)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七)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拓展资料:拍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本次拍卖会的所有拍品均与合法拥有的委托人签订正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成交价格=落锤价+佣金(落锤价*10%),若未达到保留价,则不予成交,拍卖师当场宣布流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本次拍卖的所有拍品都以现场查看为准,对同学的口头陈述及因影像资料而出现的色差等不作为追诉的依据。
4、报名参与方式:到“竞买登记处”交付“竞买保证金100元”或提供有效证件(仅限学生),领取号牌即取得竞买人资格参加竞买。
5、本场拍卖会是以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竞价,由拍卖师事先报出起拍价,并宣布加价幅度(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特殊情况随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随后以举牌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买。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结束后,凭成交确认书去结算处,现场办理交割手续。
6、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不遵守其规定者的应价视为无效竞买。无底价的拍品,由竞买者喊得的第一口价视为起拍价。
7、为防止恶意竞拍,落槌确认成交后,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则不得反悔;如若反悔,除没收“竞买保证金”外,并承担赔偿该拍卖标的最高应价的20%的违约金。
8、没有成功竞买的参与者,在拍卖会结束后凭号牌,领回抵押的证件(仅限学生)或者,以“保证金收据”领回“竞买保证金”。
9、拍卖会进行过程中,请遵守会场秩序,不要大声喧哗。
10、凡报名参加的竞买者,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守本场拍卖会的《拍卖竞买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及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在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变现前,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二)作出强制拍卖的决定
价格评估完成后,法院可组织执行双方当事人协商,按评估价格将被执行人财产抵债给申请执行人。
(三)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
(四)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后,将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五)确定拍卖保留价
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
(六)举行拍卖会
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
(七)确认拍卖结案
对拍卖结果,法院应依法进行审查,审查发现拍卖机构,与竞买人之间或者竞买人相互之间恶意串通,并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将依法裁定拍卖无效;若审查未发现上述情形,则应确认拍卖结果。
拓展资料:拍卖注意事项有哪些?
1、本次拍卖会的所有拍品均与合法拥有的委托人签订正式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成交价格=落锤价+佣金(落锤价*10%),若未达到保留价,则不予成交,拍卖师当场宣布流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本次拍卖的所有拍品都以现场查看为准,对同学的口头陈述及因影像资料而出现的色差等不作为追诉的依据。
4、报名参与方式:到“竞买登记处”交付“竞买保证金100元”或提供有效证件(仅限学生),领取号牌即取得竞买人资格参加竞买。
5、本场拍卖会是以增价的拍卖方式进行竞价,由拍卖师事先报出起拍价,并宣布加价幅度(拍卖师有权根据现场特殊情况随时调整竞价阶梯),竞买人随后以举牌加价的方式进行竞买。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拍卖结束后,凭成交确认书去结算处,现场办理交割手续。
6、竞买人应价不得低于起拍价,不遵守其规定者的应价视为无效竞买。无底价的拍品,由竞买者喊得的第一口价视为起拍价。
7、为防止恶意竞拍,落槌确认成交后,拍卖人与买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买受人则不得反悔;如若反悔,除没收“竞买保证金”外,并承担赔偿该拍卖标的最高应价的20%的违约金。
8、没有成功竞买的参与者,在拍卖会结束后凭号牌,领回抵押的证件(仅限学生)或者,以“保证金收据”领回“竞买保证金”。
9、拍卖会进行过程中,请遵守会场秩序,不要大声喧哗。
10、凡报名参加的竞买者,即表示同意接受并遵守本场拍卖会的《拍卖竞买须知》中的各项规定及约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九条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藏品买卖的流程?
一、接受委托
1、对委托标的进行登记 。
2、对有委托意向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和手续验证,根据不同性质的标的采取不同的勘察方式。
3、审查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委托出示身份证、单位委托出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材料)。
4、审查核实委托人对所提供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标的物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
5、与委托人商定保留价及佣金,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二、拍卖会的筹备
1、编制拍卖标的说明书及图录;
2、确定标的展样时间及接待工作;
3、确定拍卖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4、发布拍卖公告(省市级刊物);
5、为竟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确定竞买人资格,收取竞买保证金。同时为竞买人提供所参加拍卖会的《拍品目录》及《特别说明》。
6、本场拍卖会召开前七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工商局备案。
三、拍卖会的实施
1、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收据领取竟投号牌及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后进入拍卖会现场。
2、拍卖师宣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及《特别说明》,宣布拍卖会开始。
3、竞买成功后,跑单员填写《拍卖现场成交确认单》一式两份,一联由竞买人保留凭此单签订正式《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交纳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另一联由跑单员交与财务部由财务部凭此联收取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同时核对买受人的竟投号牌及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
4、拍卖会结束后,竟买未成功者凭保证金交款收据退领保证金。
四、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财务部的交款收据领取拍卖标的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有关事项。五、拍卖会结束后,整理本场拍卖会资料归档,七日内将《拍卖企业成交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资料报送工商局备案。
1、对委托标的进行登记 。
2、对有委托意向标的进行实地勘察和手续验证,根据不同性质的标的采取不同的勘察方式。
3、审查委托人身份证明(个人委托出示身份证、单位委托出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材料)。
4、审查核实委托人对所提供标的物的所有权证明或依法可以处分标的物的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
5、与委托人商定保留价及佣金,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二、拍卖会的筹备
1、编制拍卖标的说明书及图录;
2、确定标的展样时间及接待工作;
3、确定拍卖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4、发布拍卖公告(省市级刊物);
5、为竟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确定竞买人资格,收取竞买保证金。同时为竞买人提供所参加拍卖会的《拍品目录》及《特别说明》。
6、本场拍卖会召开前七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工商局备案。
三、拍卖会的实施
1、竞买人凭竞买保证金收据领取竟投号牌及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后进入拍卖会现场。
2、拍卖师宣读本场拍卖会的《拍卖规则》及《特别说明》,宣布拍卖会开始。
3、竞买成功后,跑单员填写《拍卖现场成交确认单》一式两份,一联由竞买人保留凭此单签订正式《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办理交纳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另一联由跑单员交与财务部由财务部凭此联收取拍卖价款及拍卖佣金,同时核对买受人的竟投号牌及保证金金额(保证金充抵成交价款)。
4、拍卖会结束后,竟买未成功者凭保证金交款收据退领保证金。
四、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和财务部的交款收据领取拍卖标的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等有关事项。五、拍卖会结束后,整理本场拍卖会资料归档,七日内将《拍卖企业成交情况统计表》及有关资料报送工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