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的类型有哪些(我国现有的仲裁类型包括哪些)

仲裁的类型有哪些

法律主观: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类型有: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4、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等。

法律客观:

仲裁的类型有哪些(我国现有的仲裁类型包括哪些)

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证人 姓名和住所。

仲裁分类包括哪些

法律主观:

仲裁的范围包括这些: 1、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2、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3、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等。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协议的种类有哪些?

【答案】: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同意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争议,交付某仲裁机构进行仲裁的一种书面的共同意思表示。书面的仲裁协议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一是仲裁条款,即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在该合同中约定把他们在履行合同时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条款。二是仲裁协议书,亦称专门仲裁协议,是指在争议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把此争议交付仲裁的专门协议。三是其他有关书面文件中所包含的仲裁协议,包括来往信函、电报、电传以及其他书面材料等。其特点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没有出现在某一单独的文件上,而是分散于数个文件之中。

仲裁裁决的种类

法律分析:1、先行裁决。先行裁决是指在仲裁程序进行过程中,仲裁庭就已经查清的部分事实所作出的裁决。2、最终裁决。最终裁决即通常意义上的仲裁裁决,它是指仲裁庭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就当事人事情仲裁的全部争议事项作出的终局性判定。3、缺席裁决。缺席裁决是指仲裁庭在被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仲裁法第42条第二款规定:被申请人经过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情况下作出的裁决。4、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合意裁决即仲裁庭根据上访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内容作出的仲裁裁决。它即包括根据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包括根据经仲裁庭调解双方达成的协议而作出的仲裁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五条 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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