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新规解读(汽车三包政策详解)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

新汽车三包法退换车详细标准:三包法有效期、7天退换车标准、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不适用的退换车标准。

汽车三包新规解读(汽车三包政策详解)

一、三包法有效期

根据新三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能低于2年或5万公里,包修期不得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其中有效期和保修期是根据购车发票或提车日期进行计算的。

二、7天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三、60天(或3000公里)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计算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

因质量问题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

四、三包有效期内退换车标准

根据新三包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汽车出现以下情形时,消费者可以凭借购车发票、三包凭证申请退换车辆: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2次修理,但仍未排除该故障或者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按此规定退换货时,用户需要向商家支付汽车产品使用补偿费:补偿费=车价款(元)×行驶里程(公里)/1000(公里)×n,其中使用补偿系数n不得高于0.5%。

2、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3、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传动系统、污染控制装置、车身的同一主要零部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4、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

五、以下情况不适用退换车标准

如果在买车60天(但超出7天)或3000公里内,因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的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够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行驶驱动电机,并不能申请退换车。

汽车新三包法规定退车

新三包法下退车的详细标准如下:1.三包法有效期: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汽车三包有效期不得少于2年或者5万公里,保修期不得少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2.7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三包有效期之日起7日内,因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或者其主要零部件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3.60天退换货标准: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自三包生效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3000公里内,因质量问题导致转向系统失灵、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燃油泄漏或者动力电池起火的,消费者可以凭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者退货。不适用退车标准:购车后60天或3000公里内,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等主要零部件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只能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动力蓄电池、驱动电机,不能申请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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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规定时间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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