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话三包新规定(手机三包政策国家规定)

消费者手机三包法退换货规定


法律分析:三包:七天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保修。保修时限:机头保修时间为1年,附件的保修时间分别为:电池6个月,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1年,存储卡1年。(厂家另行规定的除外)。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
法律分析:简单来说手机三包规定是一个星期内包退,十五天包换,一年内包修。需要注意的是包退、包换都必须是机子本身出现质量问题,如果是由于人为损坏并不能算做质量问题。
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

国家手机三包政策

法律分析:1、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移动电话三包新规定(手机三包政策国家规定)

2、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3、移动电话机主机三包有效期为1年。附件的三包有效期为:电池6个月,外接有线耳机3个月,充电器、移动终端卡、数据接口卡为1年。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无零配件待修延误的时间;

4、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的权利。应当凭发货票和三包凭证办理;

5、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质量问题的,由修理者免费修理。修理者应当保证修理后的移动电话机商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

6、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主机出现上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移动电话机主机;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手机三包凭证的要求

手机的三包凭证是在手机的包装盒里面的呀「销售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开箱检验正确调试,当面向消费者交验移动电话机商品。🔍核对信息核对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和进网标志、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和型号。📝介绍基本信息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提供凭证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三包凭证应当准确完整地填写(见附录2《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凭证》)并加盖销售者印章,有效发货票应当注明主机机身号(IMEI串号)、附件的出厂序号(批号)、产品商标及型号、销售日期、销售者印章、金额等内容。🚫不得销售不合格商品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不符合说明书等明示性能及功能或者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移动电话机商品;不得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电池。🛠️承担三包责任在三包有效期内,移动电话机商品出现故障,销售者应当根据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提供服务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手机三包服务是哪三包规定

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

手机三包一般是指手机有质量问题时,生产者或销售者提供的包退、包换、包修的三包服务。根据手机三包规定,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移动电话机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日前联合发布第四号令,颁布了《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下面是手机三包的具体规定

一、移动电话机商品实行谁经销谁负责三包的原则。销售者与生产者或供货者、销售者与修理者、生产者或供货者与修理者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规定的三包责任和义务。

二、《规定》是实行移动电话机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国家鼓励销售者、生产者作出更有利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于《规定》的三包承诺。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三、销售者在销售移动电话机商品时,应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并准确填写、加盖印章。应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产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应认真记录修理故障情况、故障处理情况和修理后的质量状况,向消费者当面交验修理好的移动电话机商品,并如实完整地在三包凭证上填写维修记录,承担因自身修理过错造成的责任的损失。

五、生产者(进口者视同生产者)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书;移动电话机主机机身贴有进网许可标志,并随机携带该机型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和三包凭证;保证移动电话机商品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符合产品说明书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7天包退”规定,如果产品在销售之日起7天内性能不佳,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或维修。

2.“15天包换”规定,如果企业产品在销售之日起15天内性能效果不佳,消费者分析可以通过选择需要更换或维修。

3.“一年包修”规定,如果产品销售一年内可以非人为损毁可以免修理费用。

对于还处在“三包”有效期内,并且进行两次维修仍然不能满足正常生活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以凭维修信息记录和证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更换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三包"的有效性应从维修占用时间及备件维修需要中扣除。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从更换材料之日起重新进行时间上的计算。

“90天”、“30天”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备件自交货修理之日起90天内未修理的,维修人员应当在修理状态中注明,卖方免费为用户更换同一型号和规格。

如果是因为修理者自身发展原因分析造成修理工作时间超过30天的,修理者应当进行免费为消费者需要更换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并且费用由修理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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