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快递员派错件如何赔偿的问题
快递员L在16号派了一份件.27号原客户才来查询,才知道送错了地方。快递员L承认过错,承诺找回原件,但时间太长,找不回了。rn该客户说那是一件拿去维修的价值1450的汽车导航仪。就要求赔偿1450。rn该件是1KG的件,没有保价。如果按快递单背面的条款只需赔偿运费的3倍。如果按该快递公司另外的规定就应赔偿300元。那个完全没有一点法律意识的公司理事居然也说要赔偿1450元。rn请问该如何处理。rn我的问题是:rn1、该客户这么久才来查件,他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rn2、如果客户不能证明该件的价值该怎么办?如果能证明又该怎么办?怎样才算证明该件的价值呢?rn3、客户只是付了10元的运费,却要赔偿1450,如果客户说是几万呢,那么在权利与义务的角度来讲是不是完全失衡了呢?rn4、运单后面的条款,很多人说是霸王条款,但是客户一旦签名也意味着他已阅读并接受背面的契约条款?rn我的观点是按照规则的力量,快递员L只须赔偿300元。因为客户没有保价,这类型的case一般来说赔偿都是很少的,当然这个也不会例外。说什么霸王条款,其实快递公司并没有强迫你保价,并且还给了你选择的余地,在你只付了10块钱运费的情况下,只要丢了东西我就得赔1450,如果是几万呢,快递公司岂不得赔个底儿掉?你不能因为承担了风险就认为别人的条款是无效条款。从权利角度来讲,你有1450元的主张,但是,从你尽的义务,仅仅是支付了10元的快递费用,相应的从权利义务角度来讲是完全失衡的。所以,按照整个案件的分析下来,还是认为应当是贯彻《民法》的基本原则,权利义务一致,最多只须赔偿300元。rnrn最后最重要的问题是,rn怎样才能让快递员的赔偿减到最低,应该怎么向客户说才有效力?因为错件同等于丢件,丢件属于快递方的失误,因此可以寻求赔偿,丢件没有保价的,是按照运费的三倍进行赔偿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关于快递赔偿的其他规定。
《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对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寄件人约定的保价规则确定赔偿责任;对未保价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国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快件损失赔偿责任险种,鼓励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保。
第二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实行快件寄递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联系方式,保证与用户的联络畅通,向用户提供业务咨询、快件查询等服务。用户对快递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投诉,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自接到投诉之日起7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用户。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如何赔偿丢快递件的钱?
如果快递本人没有签收,快递公司也承认快件是被别人取走的。剩下的事儿就应该由发货方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了。只需要将此事告知对方,要求对方退还的货款或者重新补发即可。
如果遇到包裹快递损坏、丢失等情况进行维权。首先可以与快递网点协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找该快递公司总部投诉;其次,如果双方依旧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邮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提出申诉,如果涉及赔偿金额较大时,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
对未保价递送物品的灭失、损毁,按实际损失的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票,并退赔运费。
1、对于非包装问题造成的破损或,除退运费以外,按买卖双方的实际交易价赔偿但最高不超过RMB300元/票。
2、自发件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没有到达的退还运费并赔偿10元RMB/票。
3、建议客户做好自身保护工作,可能的话可以将业务员电话或上门时的交谈进行录音,便于申通总公司对于服务质量的控制和可能产生投诉后的责任界定。如果属于申通公司业务员主动挑起的争,总公司将视性质的恶劣程度给予10元到200元RMB不等的补偿表示歉意。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快递暂行条例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快递丢了谁来陪
快递被快递公司弄丢了怎么赔偿
快递被快递公司弄丢了的赔偿方法如下:
1、当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2、对于保价的快件,按保价金额的百分之二计收保价费,快件发生丢失时,按照被保价金额进行赔偿。
3、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4、自然灾害、空难、战争、交通事故、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及损毁,快递公司不负其责。
快递公司的监管部门
快递行业归国家邮政总局,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邮政局负责承担监管责任,包括负责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维护信件寄递业务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等。快递公司属于物流辅助业,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纳税人。
如果在运输过程中遇到快递公司服务态度不好等问题,可以先找物流公司协商解决问题,若依旧拒绝解决问题,便可以拨打电话12305投诉到邮政总局。在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应当有专人值守12305申诉电话,保证消费者申诉渠道畅通。各级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受理消费者申诉的工作时间。
发货物流损坏赔偿应如何操作
我发的货物物流给损坏了,现在理赔阶段他们要求提供的资料都提供了,但是给出的理赔意见就是只给赔付维修费用的10%不到,并拒绝提供任何书面的理赔意见书。向物流网站投诉也无果。物流意见是不同意理赔金就让我法院起诉他们。还有其他方式可以解决么,消协是否可以协调快递物流发货索赔的投诉呢。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如何做呢?首先看商品是否有保价,未保价的货物理赔是按照运费的2-5倍理赔的,这点填写托运单的时候背面条款里面有。
2. 其次弄清货物损坏的原因,是物流在托运环节导致的,还是由于发货时包装不到位,导致货物受损。良好的包装在合理运输途中一般是不会受损的,如果完全是物流公司的责任,直接到国家邮政总局官网投诉该物流公司。投诉类型选择:沟通方式不畅 ,选其直接退回物流公司处理,跟物流公司协商解决事情,尽量得到合适的赔偿。
3. 如果协商不一致,需走法律途径的话,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第三百一十二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扩展资料:
物流的概念最早是在美国形成的,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原意为“实物分配”或“货物配送”。1963年被引入日本,日文意思是“物的流通”。20世纪70年代后,日本的“物流”一词逐渐取代了“物的流通”。
中国的“物流”一词是从日文资料引进来的外来词,源于日文资料中对"Logistics"一词的翻译“物流”。
中国的物流术语标准将物流定义为:物流是物品从供应地向接收地的实体流动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将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功能有机结合起来实现用户要求的过程。
物流 英文名称:logistics 定义:供应链活动的一部分,是为了满足客户需要而对商品、服务以及相关信息从产地到消费地的高效、低成本流动和储存进行的规划、实施与控制的过程。
物流:以仓储为中心,促进生产与市场保持同步。
物流管理(Logistics Management)是指在社会生产过程中,根据物质资料实体流动的规律,应用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科学方法,对物流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使各项物流活动实现最佳的协调与配合,以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和经济效益。现代物流管理是建立在系统论、信息论和控制论的基础上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