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怎么取证(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如何取证?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可以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及录音取证的方式进行。
  2、在家庭暴力发生后,若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3、在遭受家庭暴力后及时到医院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是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的。如果受害人受伤严重,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历。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4、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家庭暴力的证据有哪些?

在家庭暴力取证的时候如何收集到能被法院认可的有效证据,是赢得家庭暴力离婚官司的关键。因此受害方可以注意收集以下证据,这些证据是证明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也是经常被法院所认可的证据。
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母或者是家中的朋友还有保姆或者是邻居等等。如果这些人曾经亲眼目睹过家庭暴力的发生,那么可以尽可能早的和他们做一些沟通工作,或者委托律师以调查笔录的方式向证人进行取证。
2、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发生后,曾经报过警,那么警方那里会有出警记录,通常警方对家庭暴力的处理会有一整套法定的程序,警方通常会在派出所对施暴者和受害人分别进行问话,并制作笔录。
3、验伤报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的凭据。如果受害人受伤了应当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医鉴定的介绍信,对伤情进行司法鉴定,同时受害者需要及时的到医院进行治疗,那么治疗时还会有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的收据以及病例。这些书证都应当好好的保留,包括受害人后期的持续性治疗,有关书证也应当妥善的保存。
4、书证。
(1)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妇联投诉过家庭成员的施暴行为,妇联同志曾经对该事做过处理,并且找对方进行过调解工作,那么妇联机构既有原来的工作记录,同时也可以为曾经发生的家庭暴力单独出具书证。
(2)如果曾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是村民委员会反映过这种问题,这有关机构也可以出具书证。
(3)如果受害人曾经向双方的或者是一方的工作单位求助过,那么工作单位的领导也可以代表单位为其出具书证,当然也可以采取律师进行调查的方法。
5、视听资料。
(1)如果受害人和施暴者之间发生纠纷时,曾有过通话录音,那么这个通话录音也可以作为附着的证据,或者是双方在谈到协议离婚或者是赔偿事项时,对方在谈论当中对施暴的行为并不否认的也可以做通话录音。
(2)被对方殴打后如果拍摄过相关照片的或者说有视频录像资料的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6、悔过书。
在发生家庭暴力之后,如果对方曾写过保证书、忏悔书、承诺书等等这样的文书,保证以后绝不再发生暴力行为的这些书面材料也可以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通过华律网小编介绍了可以证明遭受家暴的证据,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新的了解和新的认识。证明家暴的有效证据只是对通常情况而言,每一起家庭暴力离婚案件都有它的不同的具体情况。建议受害者向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然后由律师帮助您调取能被法院认可的家庭暴力的有效证据。如果你还有相关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在线律师。

遭遇家暴如何收集证据?

家庭暴力怎么取证(家庭暴力如何收集证据)

遭遇家暴该如何收集证据?

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1、公安机关出警后制作的受害人的询问记录、施暴人的讯问笔录、报警回执等。

2、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的告诫书。

3、公安机关依法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后,抄送给受害人的决定书副本。

4、公安机关对受害人进行伤情鉴定后出具的报告。

村(居)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记录、调解记录等:

受害人如果曾经到上述机构投诉,可以申请查阅调取详细记录,也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投诉记录。

病历资料、诊疗费票据:

因家庭暴力就医时,保存好就医的病历资料、诊疗费票据等。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录音、录像:

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如果加害人有悔过的表现,可以要求加害人写保证书等,并签署姓名及日期。

证人证言,包括未成年子女证言:

请目睹或听到家庭暴力发生情况的共同生活亲属包括未成年子女、邻居、同事等作证。

受害人的陈述:

自己如实叙述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形成一份陈述。

电子证据:

如果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对受害人进行威胁、恐吓,受害人可以通过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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