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办理(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做公证吗)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办理(房产证在银行抵押可以做公证吗)

房产公证需要带什么资料?

在买卖二手房过程中,不同的情况都可能涉及"公证",虽不是必要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所谓"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在以下售房、抵押、线上P2P借款涉及房产反担保、线下借款涉及房产担保、第三方为线上或线下借款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各类公证,涉及房产的公证事项均按下述标准执行
一.产权人至今未婚: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单身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二.产权人已婚(均系初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三.产权人已婚(一方或双方再婚):夫妻双方到场
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
再婚方之前婚姻的证明(离婚证或判决书、调解书)
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再婚且房产是在上一次婚姻期间取得,则需提供离婚证明及相关离婚协议、
判决书或调解书,应表明房产归属
四.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离婚之前)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3)民政局离婚的需出示加盖备案章的离婚协议且应表明房产归属,法院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应表明房产归属
4)若上述文件中未标明房屋归属,亦可由前配偶到场发表声明确认。
五.产权人离异未再婚且房产在离婚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离婚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
离异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六.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后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所有时间点均在丧偶之后)
1)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结婚证(原件)、死亡证明(原件)、
丧偶未再婚证明(民政局出具原件)
2)财产类证明材料:1.产权证(原件)、原始购房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发票(原件或复印
件)、契税票(原件或复印件)
七.产权人丧偶未再婚的且房产在丧偶前取得的(判断标准为产权证、原始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任一时间点在丧偶之前)
此种情况需先行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公证怎么办理

下面是房产公证的具体办理流程:
1、准备材料:房产公证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身份证明等。应根据当地公证处的规定,准备齐全的材料;
2、前往公证处:准备好材料后,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办理。在公证处,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按照公证员的要求进行材料的提交和核对;
3、等待公证:公证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和证明,并将证明内容写入公证书。公证书上应当有公证日期、公证机关名称、公证员签字等内容;
4、领取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应当及时领取公证书,并核对公证书上的内容是否与自己的要求一致。如果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向公证员反映并进行修改。
房产公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房产的权属关系需要清晰明确,即房产需要有明确的产权证明文件;
2、房产的权属证明文件需要真实有效,例如房产证、土地证等;
3、房产相关权利的事实需要真实准确,例如房产交易、抵押贷款等;
4、房产相关权利的事实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例如不得涉及非法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等;
5、公证申请人需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房产相关权利的合法持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6、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房产证、身份证等。
综上所述,房产公证是将与房产权利有关的合同、协议、证明等文件进行公证,以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公证行为。房产公证可以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保障双方权益,减少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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