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书是什么)

法人授权委托书公证(委托书是什么)

委托书要公证处公证吗

委托书一般需要公证处公证。具体如下:
1、授权委托书一般不需要公证,但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必须公证授权书才可以生效的除外。但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更具法律效力和可信度,委托代理应采用书面形式,且内容出自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事项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等;
2、办理房产等产权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登记部门难判定真假,为谨慎起见要公证。
如何写委托书具有法律效力:
1、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订立委托书表达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订立委托书的双方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更没有违背公序良俗;
4、委托书处理的是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综上所述,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我国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委托是申请公证事项的之一,也是强化保证合同的真实有效及预防与避免保证合同效力纠纷的证据材料之一,授权委托书是否需要应结合当事人的意愿,并考虑授权手续齐全、公证费用等其他证据材料的是否足以证明授权的合法有效情况下,来决定是否进行授权委托书的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授权委托书归哪里公证

授权委托书 可在申请人住所地或行为地及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申请人可以自行选择公证机构。可以自己去办理,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专门的代理人办理此项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七条 公证机构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可以在县、不设区的市、设区的市、直辖市或者市辖区设立;在设区的市、直辖市可以设立一个或者若干个公证机构。公证机构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授权委托书公证怎么办理

授权委托书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1、编写授权委托书: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写一份授权委托书。具体内容包括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事项、授权期限等;
2、前往公证处:可以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相关证明材料等;
3、签署授权委托书:在公证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并进行指纹识别等相关程序;
4、缴纳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具体情况收取公证费用。需要缴纳相关费用,才能完成公证手续;
5、领取公证书:公证完成后,可以领取授权委托书公证书。公证书是一份法律证明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办理授权委托书公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2、受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护照等;
3、委托书:应当包含委托人、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委托内容、委托期限等内容,并由委托人亲笔签名;
4、相关证明材料:如授权委托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双方的关系证明等。
综上所述,公证处对委托书的内容、形式、签字等进行审核,但不对委托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因此在签署委托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委托书内容,并在咨询专业人士后再进行签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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