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瑕疵履行(什么是瑕疵履行)

什么是不适当的履行

法律分析:合同的不适当履行,又称不完全给付,指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不适当履行又分为一般瑕疵履行和加害履行,一般瑕疵履行又含迟延履行。除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外,还包括部份履行、履行方法不当、履行地点错误等其他违约行为。对于部分履行,可分别按部分履行不能、拒绝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铁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

什么是瑕疵履行(什么是瑕疵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履行瑕疵和违约的区别

合同履行瑕疵不是违约,合同履行瑕疵指的是合同在履行上存在瑕疵,但债务人依然需要进行履行,但该履行存在瑕疵。一般出现了合同履行瑕疵,并且该瑕疵能够进行修补,债权人有权拒绝或者接受修补。

一、一般合同履行瑕疵是违约吗?      合同履行瑕疵不是违约,合同履行瑕疵指的是合同在履行上存在瑕疵,但债务人依然需要进行履行,但该履行存在瑕疵。在债务人瑕疵履行时,由于债务人不完全履行债务的表现多种多样,有些瑕疵是无法补正的,而有些瑕疵则可以通过债务人的补正行为变为适当履行。比如,当标的物为种类物时,就可以通过更换的方法补正。由于存在的瑕疵能否补正的不同,导致瑕疵履行的法律后果也有所不同。      (一)当履行上的瑕疵能够补正时,其法律后果为:      债权人有权拒绝或接受有瑕疵的履行,并要求债务人补正。此时,债权人不负受领迟延的责任。      因补正标的物导致债务人迟延履行的,债务人应负迟延履行的责任。如果因债务人补正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应负责赔偿。      当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质量或提供的劳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据情况要求债务人减少价款或者报酬。      标的物虽能补正,但补正对债权人已无利益的,债权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时,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但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合同约定而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债务人能补正而不补正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强制债务人补正。但依债务的性质不得强制执行的除外。      (二)当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其法律后果      当债务人履行上的瑕疵不能补正时,债权人有权拒绝受领标的物,并可以解除合同,要求损害赔偿。当然,债权人也可以在受领后,要求债务人降低价格或者酬金。二、瑕疵履行的违约承担方式      关于瑕疵履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体现在当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在交付的物比约定的品质低劣的场合,或者在应当交付中等品质的物时却实际交付了下等品质物的场合,或者在交付的标的物具有瑕疵场合,均不属于债务的本旨履行。在此相对的责任方式上,这一条规定了修理、更换、重作,这在学说上被认为是强制履行的表现;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退货,这被认为是合同解除的一个表现;减少价款或者报酬,有的也叫减价请求权,这里也可以看成是对所受损失的补偿。      以上就是对一般合同履行瑕疵是违约吗的相关解释。根据新《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违约金。如果没有对违约金进行约定的话,一方违约造成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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