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离婚怎么办理
涉外婚姻离婚的办理方式如下: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办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1、涉外自愿离婚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2、没有离婚协议,不是在国内办理的不能办理;
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在国内起诉离婚,具体需要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办离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离婚协议书;
3、结婚证;
4、当事人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三)现役军人由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求解答涉外 离婚怎么办理?
亲亲您好,涉外离婚相关的诉讼程序以及诉讼材料。
01公证认证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域外(不包括港澳台)形成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但对于域外形成的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只需经过公证即可。
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是指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婚姻案件来讲,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主要是指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抚养费、财产类证据。
此时,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指导当事人做公证认证,更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以便更好的争取利益。
02指定机构翻译
其次,上述证据经过公证认证以后,还需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为不同省份的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亦不同,所以,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去当地法院网查找指定的翻译机构。
03管辖法院
再次,上述程序完成后,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了。虽然个案不同,但是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仍然是“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下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04法院立案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后,当事人便可以带着原告的身份证明、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诉书写得不合格,或者证据材料有问题,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05诉讼程序
第五,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涉及到送达、开庭、判决等具体的诉讼程序。
①关于涉外送达。
此时,如果当事人在国内没有委托律师,则涉外送达时间会非常漫长,但如果国内有律师,则会非常节省时间。两个不同的程序,对于时间的影响简直是两个极端。
②关于开庭。
送达后,法院会组织开庭,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经法院允许的除外。
此时如果有律师的话,律师会提前和法院联系,申请当事人不出庭。且在正式开庭时,律师亦会出庭,并根据当事人的指示完成庭审,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虽然双方都是中国人,但在外国缔结婚姻,此时如果要在外国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因为离婚判决可以得到国外的承认。
如果想省时省心走完离婚诉讼流程,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01公证认证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域外(不包括港澳台)形成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但对于域外形成的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只需经过公证即可。
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是指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婚姻案件来讲,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主要是指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抚养费、财产类证据。
此时,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指导当事人做公证认证,更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以便更好的争取利益。
02指定机构翻译
其次,上述证据经过公证认证以后,还需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为不同省份的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亦不同,所以,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去当地法院网查找指定的翻译机构。
03管辖法院
再次,上述程序完成后,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了。虽然个案不同,但是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仍然是“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下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04法院立案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后,当事人便可以带着原告的身份证明、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诉书写得不合格,或者证据材料有问题,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05诉讼程序
第五,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涉及到送达、开庭、判决等具体的诉讼程序。
①关于涉外送达。
此时,如果当事人在国内没有委托律师,则涉外送达时间会非常漫长,但如果国内有律师,则会非常节省时间。两个不同的程序,对于时间的影响简直是两个极端。
②关于开庭。
送达后,法院会组织开庭,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经法院允许的除外。
此时如果有律师的话,律师会提前和法院联系,申请当事人不出庭。且在正式开庭时,律师亦会出庭,并根据当事人的指示完成庭审,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虽然双方都是中国人,但在外国缔结婚姻,此时如果要在外国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因为离婚判决可以得到国外的承认。
如果想省时省心走完离婚诉讼流程,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