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个人债务的手段
1、注意保存、收集相关证据。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甚至可以说,诉讼活动的核心就是证据的运用。证据运用的好,甚至可能起到扭转乾坤的作用。 所以,债权人平时一定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即使最终不通过法律途径来 解决债务纠纷 ,债权人也应养成保存相关的证据、材料的好习惯。 因为很多证据、材料如果不及时保存、固定,就有可能灭失。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一旦灭失,就很难再补正。没有这些重要的证据、材料,就会为以后的诉讼造成很大的困难,甚至会出现“有理变无理”的情况。 2、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案由。 虽然绝大多数欠款都是因为借贷产生的,但是,现实中也存在因为其他基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欠款。这个时候,债权人就要充分将事情的前因后果向律师说明,委托律师后,在律师的指导下,考虑是以基础法律关系来主张权利,还是以借贷来主张权利。 3、选择对债权人有利的机构来处理。对于合同案件而言,双方当事人即可以约定仲裁,也可以约定具体法院的管辖。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何有效追讨欠款?
法律分析:有效追讨欠款有以下方式:
一、申请支付令。
二、申请先予执行。
三、申办强制执行公证。
四、提起代位追偿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埋之日起十五目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支付令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一种督促程序,目的是使债杈人的债权得以迅速实现。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等符合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杳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子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出出书面异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
“债务人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无须审查异议是否有理由,应当直接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根据此规定,债务人在接到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应当在 15 日内清偿债务或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在规定时间内收到债务人书面异议的,即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去法律效力。但债务人在此期间既不清偿债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支付令取得与生效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债权人可根据支付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此外,需要提醒的是,一此债权债务明确的衣民工被拖欠工资.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的形式素取。
二,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急需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需要调取信息时,可以咨询欠条说,等专业平台。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子执行:(一)追素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建设社会主义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指出,在审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及衣民工的劳动争议纠纷等民事案件过程中,对符合先子执行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裁定先予执行。申请先子执行应具备下列条件: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等给付的义务.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行使权利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实现其权利,如不实现势必严重影响其生活或生产;须有当事人的申请;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