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如何申请鉴定)

怎么申请鉴定职业病

法律主观:

申请职业病鉴定的办法: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疾病防控中心,做职业病诊断,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该进行补偿。

法律客观:

个人怎么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如何申请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怎样申请鉴定

法律主观:

劳动者们在工作岗位上发光发热时,也要注重身体健康,警惕职业病,毕竟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一、怎样申请职业病鉴定
个人职业病患者可以选择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鉴定。此处的“居住地”是指患者的经常居住地。此处的“鉴定机构”是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职业病鉴定条件并拥有一定数量的从事职业病鉴定资格医师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申请职业病鉴定时应当提供的资料:
1、职业史、既往史。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4、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5、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二、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考虑什么因素
1、职业病诊断,应当综合分析下列因素:
(1)病人的职业史;
(2)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
(3)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2、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3、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
4、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三、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谁来处理
1、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
2、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导读——职业病诊断是医师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患者身体的损害程度,按照国家制订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作出的诊断,是一种凭着医生的主观判断做出的结果,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误诊、漏诊的问题。当你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异议时,作为当事人(患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鉴定。而且《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天内,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国家卫生部门不设职业病鉴定机构,不受理职业病的鉴定申请。为使能顺利办理申请职业病鉴定,请记得携带已领取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职业病诊断是医师根据职业危害因素对患者身体的损害程度,按照国家制订的职业病诊断标准作出的诊断,是一种凭着医生的主观判断做出的结果,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误诊、漏诊的问题。当你对职业病的诊断有异议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作为当事人(患者或用人单位),可以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天内,向做出诊断的医疗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鉴定。而且《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15天内,向省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国家卫生部门不设职业病鉴定机构,不受理职业病的鉴定申请。为使能顺利办理申请职业病鉴定,请记得携带已领取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患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职业史和既往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资料。这些资料是职业病鉴定过程中专家需要查

职业病个人申请怎么写

法律分析:职业病鉴定申请书

用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劳动者(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方式等)   

1、申请鉴定事由   

2、职业有害因素接触情况   

3、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   

4、职业病种类   

5、承诺声明   

(1)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各项资料,若提供虚假资料,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用人单位或本人签字(盖章): 日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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