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
暂住证的办理是为外来人口更好管理的一种政策,在办理的时候,一般是需要根据当地政策来进行,要了解一下具体的办理方法和流程,要了解一些细节的问题。那么暂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来看看我的相关介绍与讲述吧。
暂住证怎么办理
1.单位招用暂住人员并提供住宿的,由招用单位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2.暂住人员租房居住的,由 房屋 出租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3.暂住人员留住在居(村)民家中的,由户主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4.其他暂住人员,由本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暂住人口服务管理站申报办理。
5.鉴于大部分务工人员属于第三种情况,我们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原件,个人照一寸一张交给用工单位或者房东就可以很快帮你办好。(有的需要5元工本费,不过我是房东免费帮我办理的哦)
暂住证办理 条件有哪些
1、暂住证办理条件:不是本市 常住户口 人员,需要在本市暂住7日以上的暂住人员,应于到达暂住地后7日内办理暂住登记。
2、办理暂住证需提供的材料:个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暂住人员近期标准照片一寸一张(必须)以及《暂住人口申报办证代理卡》。属育龄妇女的,还需交验常住 户口所在地 乡(镇)、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婚育节育证明或厦门市外来人员婚育节育审检证。
在办理暂住证的时候,建议根据办理的条件和流程来进行,如果要了解一下办理的细节问题,建议可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上就是我关于暂住证怎么办理?办理条件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办理暂住证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吧。
暂住证办好了在哪里拿
法律分析:申办人暂住地的所属户籍派出所。申领暂住证须持暂住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并按以下流程办理: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用人单位或者雇用人对暂住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暂住人一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暂住证应该在什么部门办理?
1、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由办证人或户主,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2、暂住在出租(出借)房屋内的,由办证人或房主,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
3、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专职或兼职暂住人口户籍管理负责人到属地派出所集体办理;
4、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应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在地派出所集体办理。
扩展资料:
暂住证(Temporary Residence Permit )这个词据说为深圳首创,是深圳移民文化的一个标志性符号,它让初到深圳的外来人口拥有了暂时居住的权利和一个身份,这个词语本身蕴涵着生活的不安定性。
中国“打工文化艺术博物馆”的第一件展品就是暂住证。后来暂住证制度在中国流传开来,暂住证是特定时期的人口管理方式,目前中国不少地区已取消暂住证,由居住证代替。目前仍推行暂住证制度的城市有北京,上海(临时居住证)等城市,被誉为“外来打工者永远的痛”。
2015年2月15日,国家《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将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取消暂住证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新的暂住证办理条件还需要房管局备案。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办理要求
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
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携带要求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
《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当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当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外地来京人员离开本市,应当向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已领取《暂住证》的,应当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外地来京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当及时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重新补办。
检查措施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1、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2、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违规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住证
办理暂住证去哪个部门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手续
1、外地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房主户口簿或身份证,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房主应注明办证人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向新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2、《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暂住证》有效期满后仍需暂住本市的外地人员,应在期满前10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
3、外地人员持有效期限不满一年的《暂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在最长有效期内延期的,可以申请延期登记;
4、外地人员离开本市,应向暂住地的派出所办理注销登记,并将《暂住证》交回派出所;
5、外地人员遗失《暂住证》的,应及时向暂住地公安机关报告,并按规定重新补办。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
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