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拆亏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首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不要跟拆迁方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及时的录音拍照录视频方便以后维权;其次,及时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为,为日后追究责任,增加争取补偿的砝码做好准备。最后,做好维权准备。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自己去维权也可以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拆迁告政府有用吗
拆迁告政府通常是指通过法院进行起诉,维护自身权益。在某些情况下是有用的,但前提是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
拆迁告政府是指被强制拆迁的居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政府部门提出质疑和申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告政府是有用的,比如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征收补偿方案没有被充分协商等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告政府同样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而这些依据和证据需要在征收补偿程序中及时搜集并妥善保存。此外,针对政府机构的起诉是一项类似于打官司的过程,涉及到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成本也需被充分考虑。因此,作为被拆迁者,如果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可以先与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再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政府部门明显违规征收,我应该如何维权?如果政府部门明显违规征收,造成自己的利益受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时候建议及时寻找资深律师或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详细了解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及时搜集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拆迁告政府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作为被拆迁者,如果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有不当行为,首先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再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在合法依据和证据的支持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拆迁告政府是指被强制拆迁的居民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政府部门提出质疑和申诉,并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某些情况下,拆迁告政府是有用的,比如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没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或者征收补偿方案没有被充分协商等情况。但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告政府同样需要有合法的依据和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而这些依据和证据需要在征收补偿程序中及时搜集并妥善保存。此外,针对政府机构的起诉是一项类似于打官司的过程,涉及到的诉讼费、律师费等成本也需被充分考虑。因此,作为被拆迁者,如果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有不当行为,可以先与政府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再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起诉,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政府部门明显违规征收,我应该如何维权?如果政府部门明显违规征收,造成自己的利益受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这时候建议及时寻找资深律师或专业机构进行咨询,详细了解程序和注意事项,并及时搜集相关证据,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维护。
拆迁告政府是一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作为被拆迁者,如果认为政府在征收过程中有不当行为,首先要与政府部门进行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再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起诉,维护自己的权益。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在合法依据和证据的支持下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拆迁遗留问题怎么解决
法律主观:
首先做好证据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证件保留好,不要跟拆迁方正面冲突,保持冷静,及时的录音拍照录视频方便以后维权;其次,及时报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为,为日后追究责任,增加争取补偿的砝码做好准备。最后,做好维权准备。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方式自己去维权也可以找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走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客观:《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 征收房屋 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 房屋征收 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迁不合理去哪里投诉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
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法定程序是:
1、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2、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3、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5、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6、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7、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8、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将调查结果向被征收人公布;
9、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
10、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