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认为遗嘱伪造,由谁举证
自书遗嘱的真伪的举证责任分配如下:
1、在举证责任上,通常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如果被告主张原告手中的证据系伪造,那么此时被告就负有举证义务;
3、当事人有责任举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
4、举证自书遗嘱的一方应当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自书遗嘱的真伪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反证。
遗嘱有哪些形式
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是:
1、遗嘱一般属于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范围;
3、遗嘱应当真实,不得欺诈、胁迫、伪造、篡改;
4、遗嘱性质的其他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1、在举证责任上,通常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2、如果被告主张原告手中的证据系伪造,那么此时被告就负有举证义务;
3、当事人有责任举证证明自己提出的主张;
4、举证自书遗嘱的一方应当对自书遗嘱的真实性承担举证责任,对方当事人对自书遗嘱的真伪存在异议的,可以提出反证。
遗嘱有哪些形式
1、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
2、自书遗嘱,是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
3、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
5、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性质的认定标准是:
1、遗嘱一般属于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2、遗嘱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利范围;
3、遗嘱应当真实,不得欺诈、胁迫、伪造、篡改;
4、遗嘱性质的其他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对方伪造遗嘱怎么维权
问:
对方伪造遗嘱怎么维权?
答:
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伪造遗嘱的。
请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是自书遗嘱可以请司法机关鉴定笔迹真伪。
对方伪造遗嘱怎么维权?
答:
任何一个人都是无法伪造遗嘱的。
请看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注意:只有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是自书遗嘱可以请司法机关鉴定笔迹真伪。
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
1、根据《 继承法 》第七条规定,只有伪造 遗嘱 ,情节严重的话,才会丧失 继承权 。 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 继承人 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因此,伪造遗嘱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还要对伪造情况造成的影响进一步分析。 2、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通过上文的介绍,想必大家对“应该怎么订立遗嘱”以及“伪造遗嘱会丧失继承权吗”有了进一步认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 口头遗嘱 ,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不管是订立、变更还是撤销遗嘱,最好请专业的 遗产继承律师 帮忙,避免出现遗嘱无效的情形,更好地保障遗嘱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