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杠杆效应的企业研究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负债的定义是:“负债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从财务管理的角度上讲,负债是现代企业经营不可缺少的资金来源,是构成企业资产的基本组成部分。任何企业都或多或少有一定的负债,几乎没有一家企业是只靠自有资本,而不运用负债进行经营的。企业负债的形成大致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企业通过借款、发行债券、租赁等方式向债权人筹集的债务资本;二是企业由于信用关系而形成的应付款项等。
负债经营既可为企业带来厚利,又可使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负债的存在对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双重作用和影响,企业必须在效益和风险之间做出适当的权衡。因为负债是一把“双刃剑”,企业负债过多不好,负债过少也不意味着好。若企业负债过多,会增大财务风险,可能导致企业破产倒闭;相反,若负债过少,则不能有效取得负债可能给企业带来的好处。举债投资是神奇的工具,但务必妥善运用。这时应坚守借贷的两大原则:(1)期望报酬率必须高于贷款利率;(2)在最坏的情况下,必须有足够的现金还本付息。这里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认识财务杠杆的存在及其影响。
所谓杠杆,简言之就是四两拨千斤、以小搏大的工具。阿基米得曾说过:“给我一个支点,我可以将整个地球撬起。”延伸到财务杠杆上,可以这样说:“借我足够的钱,我就可获取巨大的财富。”具体来说,财务杠杆就是指在企业运用负债筹资方式(如银行借款、发行债券、优先股)时所产生的普通股每股收益变动率大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现象由于利息费用、优先股股利等财务费用是固定不变的,有一项投资,需要10万元的资本,预估会有30%的报酬率,如果我们全部以自有资金来投资,那么这10万元的自有资金报酬率就是30%.但是,如果只拿出6万元,另外4万元是利用借贷获得的,借款年利率为15%,虽然表面的报酬率也是30%,但是因为我们真正拿出来的只有6万元,因此这6万元自有资金真正的报酬率,是将要赚到的3万元(100000×30%),扣除负担的利息费用6000元(40000×15%)之后所得,这样财务杠杆操作的报酬率高达40%(24000/60000×100%)。
由此得出如下结论和启示:(1)负债是财务杠杆的根本,财务杠杆效用源于企业的负债经营;(2)在一定条件下,自有资金愈少,财务杠杆操作的空间愈大。利用财务杠杆操作,看起来获利率很高,但是必须操作得当。如果判断错误,投资报酬率没有预期得高,甚至是负的时候,再加上需要负担的借贷利息,就变成反财务杠杆操作,反而损失惨重。
合理运用财务杠杆,提高企业筹资效益
由前述可知,财务杠杆对企业的资金运用有一种放大效应,当企业运用了负债,财务杠杆的效应就会显现。但是负债并非越多越好,我们首先应该分析筹集资金后资金的利润率是否大于利息率,如果是,则负债的运用会大幅度提高企业的每股利润,负债体现的是一种正杠杆的效应;反之,负债的运用会大幅度地降低企业的每股利润,负债体现的是一种负杠杆的效应。当然,这仅仅是对单种负债的财务杠杆效应进行阐述,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筹资的渠道很多,财务杠杆效应往往是通过组合的筹资结构体现的。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阐述。
(一)从资本结构角度谈论
资本结构是指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构成及其比例关系。传统财务理论认为,从净收入的角度来考虑,负债可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提高企业的价值。但企业利用财务杠杆时,加大了股东权益的风险,会使权益资本成本上升,在一定程度内,权益资本成本的上升不会完全抵消利用资金成本率低的债务所获得的好处,因此,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会下降,企业总价值上升。但是,过度利用财务杠杆,权益成本的上升就不再能为债务的低成本所抵消,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便会上升。以后,债务成本也会上升,使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上升加快。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从下降变为上升转折时的负债比率就是企业的最佳资本结构。
企业筹资有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这就呈现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的比例关系,即资本结构。企业筹资必须达到综合资金成本最小,同时将财务风险保持在适当的范围内,使企业价值最大化,这就是最佳资本结构。在实际工作中怎样才能合理确定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的比例,把握资本结构的最佳点呢?
1.从企业的营业收入状况确定:营业收入稳定且有上升趋势的企业,可以提高负债比重。因为企业营业收入稳定可靠,获利就有保障,现金流量可较好预计和掌握,即使企业负债筹资数额较大,也会因企业资金周转顺畅、获利稳定而能支付到期本息,不会遇到较高的财务风险。相反,如果企业营业收入时升时降,则其现金的回流时间和数额也不稳定,企业的负债比重应当低些。企业的营业收入规模决定企业的负债临界点。负债临界点=销售收入×息税前利润率/借款年利率。企业负债筹资规模若超越这个临界点,不仅会陷入偿债困境,且可能导致企业亏损或破产。
2.从企业财务管理技术方面确定:长期负债大都是用企业的固定资产作为借款的抵押品,所以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可以揭示企业负债经营的安全程度。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与长期负债的比率以2∶1为安全。只有固定资产全部投入正常营运的企业,才可以在有限的时间内维持1∶1的比率关系。
3.从所有者和经营者对资本结构的态度确定:如果所有者和经营者不愿使企业的控制权分落他人,则应尽量采用债务筹资而不采用权益筹资。相反,如果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不太愿意承担财务风险,则应尽量降低债务资本比率。
4.从行业的竞争程度确定:如果企业所在行业的竞争程度较低或具有垄断性,营业收入和利润可能稳定增长,其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重可较高。相反,若企业所在行业竞争强烈,企业利润有降低的态势,应考虑降低负债,以避免偿债风险。
5.从企业的信用等级方面确定:企业进行债务筹资时贷款机构和信用评估机构的态度往往是决定因素。一般来说,企业的信用等级决定了债权人的态度,企业资本结构中的负债比例应以不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为限。
从以上筹资的定性分析中可概括出:(1)如果企业处于新建或不稳定和低水平发展阶段,为了避免还本付息的压力,应采取偏重股东权益的资本结构,包括内部筹资、发行普通股和优先股筹资等;(2)如果企业处于稳定发展阶段,则可通过发行企业债券或借款等负债筹资的方式,充分利用财务杠杆的作用,偏重于负债的资本结构。
(二)从财务结构角度谈论
财务结构是指企业各种筹资方式的组合构成,通常用资产负债率表示。财务结构的类型有3种:(1)资产负债率为100%,股东权益比率为0,全部为借入资金;(2)资产负债率为0,股东权益比率为100%,全部为自有资金;(3)资产负债率与股东权益比率均小于100%,借入资金与自有资金各占一定比例,比例的不同又会衍生出若干种具体的财务结构。企业全额负债经营,风险全部由债权人承担,不仅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而且会严重干扰一个国家的经济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明确规定公司设立必须要具有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由股东出资形成,也即实践中不允许上述第一种财务结构存在。企业全部依靠权益资金经营,无负债,虽不受法律的制约,但权益资金成本高,不能根据需要作灵活的调整,且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交易的结算关系和临时性资金需要,第二种财务结构实际上也是不存在的。第三种财务结构才是现实经济生活中需要加以研究的,也就是如何安排和调整负债与股东权益资金的比例,使之更趋于合理。那么,什么是理想的财务结构呢?
1.综合资金成本低。财务理论与实践告诉我们,借入资金成本小于权益资金成本,流动负债成本低于长期负债成本,所以提高负债比率和流动负债比率将使公司实际负担的资金成本下降。
2.财务杠杆效益高。财务杠杆效益是指企业负债经营能使权益资金获得的额外利益。在企业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负债经营会使权益资金利润率超过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并且负债比率越高,这种财务杠杆效益越大。但若企业获利能力很差,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小于负债利息率时,负债经营或高负债比率将使权益资金利润率下降,甚至无利可图或发生资本损失。这种财务杠杆负效益应尽量避免。企业全部资金息税前利润率等于负债利息率,这是负债经营的临界点,前者大于后者,提高负债比率将使股东获得更多的财务杠杆效益。
3.财务风险适度。企业负债比率和流动负债比率高,虽然能够降低综合资金成本,并能为股东带来财务杠杆效益,但加大了财务风险。如果风险过大,以至于债务到期不能偿还的概率很高,企业就可能陷入破产的境地,持续经营就会受到影响。因此,企业应根据预计的现金流量,合理安排债务的数量、种类和期限,降低财务风险。 企业要发展,经济要增长,就得有投入,在企业自有资本私有制的情况下,举债投入无可非议。那么,怎样才能在企业发展和控制负债风险之间寻求一条最佳途径?在一般情况下,负债成本必须低于投资项目预期回报额,否则,经营无利可图,任何优惠的筹资条件、诱人的投资项目都是不可取的。
(一)确定适度的负债结构企业一旦确定应进行负债经营,随之一是要确定举债额度,合理掌握负债比例;二是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来耗结构。企业在举债筹资时,必须考虑合适的举债方式和资金类别。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举债方式由过去单一向银行借款,发展到可多渠道筹集资金,企业应根据借款的多少、使用时间的长短,可承担利率的大小来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1)向银行借款。这仍然是企业借款的主渠道。但由于银行是我国进行宏观调控的主战场,银行贷款既要受资金头寸的限制,又有贷款额度的制约,双向钳制,所以贷款难度较大。如果国家紧缩银根,最先遭到调控的就是那些借债大户。(2)向资金市场抗拆借。它是通过金融机构,对某些企业的闲散资金,通过资金市场集中起来,然后再借给短期内急需资金的企业。这种渠道得到的资金,一般使用时间不长,而且资金成本较高。(3)发行企业债券。向企业内部发行债券,可以把职工紧紧团结起来,为企业的兴衰存亡而共同奋斗,但能筹集到的资金十分有限。向社会公开集资,虽然可以筹集到数额较大的资金,但资金成本高,稍有不慎,会带来很大的财务风险。(4)稳妥地使用商业信用。它是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融资方式,不仅成本低,而且可以背书转让; 在资金紧张急需现款时,可以在银行贴现取款。它是解开三角债的最佳选择。但使用商业信用,要有健全的经济法规和良好的商业道德,即商业信誉好,才能稳妥地为我所用。否则,再好的办法,对信誉太差的人来说也是一纸空文。(5)引进外资。即通过种种渠道(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从国外借贷资金。引进外资时,则需要考虑汇兑风险。虽然国家利率政策宏观控制较严,但社会拆资成本化存在着较大差异,所以在选择筹资渠道时不能盲目,要努力降低资金成本。同时要考虑借入资金的期限结构。企业借入资金的使用期限短,企业不能还本付息的风险就大;使用期限长,风险小,但资金成本高。所以企业对不同期限的借入资金要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还款相对均衡,避免还款过于集中。
(二)复合杠杆及企业筹资效益
财务管理中涉及的杠杆主要有经营杠杆、财务杠杆、复合杠杆,并对应着经营风险、财务风险、企业总风险及有关的收益。财务管理利用杠杆的目标是:在控制企业总风险的基础上,以较低的代价获得较高的收益。
1.经营杠杆及经营风险。经营杠杆是指由于固定生产经营成本的存在所产生的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大于产销量变动率的现象。也就是说,如果固定生产经营成本为零或者业务量无穷大时,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将等于产销量变动率,此时不会产生经营杠杆作用。从另外的角度看,只要有固定生产经营成本的存在,就一定会产生息税前利润变动率大于产销量变动率的现象。经营杠杆系数=基期边际贡献/基期息税前利润=(基期营业收入-基期变动成本)/基期息税前利润。(1)在其他因素不变(如营业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固定成本越高,经营杠杆系数越大,经营风险也就越大。(2)如果固定成本不变,则营业收入越多,经营杠杆系数越小,并且经营风险也就越小。
2.复合杠杆与企业总风险。复合杠杆是经营杠杆与财务杠杆连锁作用的结果,反映营业额的较小变动导致普通股每股收益发生较大变动的现象。(1)复合杠杆系数=经营杠杆系数×财务杠杆系数。(2)复合杠杆系数反映企业的总风险程度,并受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影响(同方向变动)。因此,为达到企业总风险程度不变而企业总收益提高的目的,企业可以通过降低经营杠杆系数来降低经营风险,同时适当提高负债比例来提高财务杠杆系数,以增加企业收益。虽然这样会使财务风险提高,但如果经营风险的降低能够抵消财务风险提高的影响,则仍将使企业总风险下降。于是,就会产生企业总风险不变(甚至下降)而企业总收益提高的好现象。 综上所述,要提高企业筹资效益,就必须把握好企业财务结构、资本结构,按照企业预期合理搭配各种筹资方式;同时,合理安排企业的负债规模、期限、结构,达到财务杠杆效益优化,从而解决财务杠杆与企业筹资效益的问题。
财务杠杆效应案例分析
案例一: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分析[3]
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集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通常情况下,指的是长期债务资本和权益资本各占多大比例,也常用负债率表示。在分析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对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的理论和实证分析,得出结论:上市公司要获得财务杠杆利益,必须维持一个相对合理稳定的资本结构或者说负债水平。
一、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现状
1.融资结构不合理。从现有融资环境来看,我国上市公司长期资本来源有利润留存、长期负债以及股权融资三种渠道。通过对历年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可以得出上市公司内部融资比例甚少,而外部融资的比重占绝对优势。其中股权融资比重平均达到55%-60%,内部筹资所占比重平均不超过5%,与发达国家上市公司主要依赖内部资金(约占资金来源的50%-97%),其次是负债(约占11%-57%),最后才是发行的新股(约占9%-33%)的融资顺序截然不同。
2.资产负债率水平偏低。2000-2005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77%,43.05%,48.72%,50.11%,52.53%和54.28%,平均值为48.58%。低于全国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60%。
3.流动负债水平偏高。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高达75%以上,约比全国企业高出10个百分点。一般而言,短期负债占总负债一半的水平较为合理,若比率偏高,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二、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的理论分析
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是指企业通过对资本结构中负债比例的选择而对权益资本利润率的影响。MM理论认为,有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等于无负债公司的权益成本加上一笔风险报酬,而风险报酬的多寡视负债融资程度和公司所得税率大小而定。根据这一原理,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便可用下列公式加以定量描述:
权益资本净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负债利率)负债/权益资本(1-所得税率)
由上述公式不难看出,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负债利率时,企业适当地多借入资金,就可以提高权益资本净利润率,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正效应;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负债利率时,企业如果不缩减负债规模,就会降低权益资本净利润率,侵蚀股东权益,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财务危机,这就是财务杠杆产生的负效应。
当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等于负债利率时,从表面上看,这似乎没什么危害,但由于借入的资金无增值,企业如果不尽快地采取措施来扭转这种局面,财务杠杆也会产生负效应。因此,举债具有财务杠杆效应。而财务杠杆效应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给企业带来正面、积极的影响,也可以带来负面、消极的影响。其前提是,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是否大于利率水平。
通常财务杠杆作用的大小用财务杠杆系数来表示。财务杠杆系数是普通股每股税后利润变动率相当于息税前利润变动率的倍数,财务杠杆系数越大,表明其对财务杠杆利益的影响也最强,承担的财务风险也越高;财务杠杆系数越小,表明财务杠杆作用越小,财务风险也就越小;财务杠杆系数等于1,不能获得财务杠杆利益,也不承担财务杠杆风险。
三、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财务杠杆效应实证分析
根据中信建设信息系统提供的上市公司(剔除金融公司)公开披露的2000-2004年度会计报告,并经过简单平均计算,得出2000-2004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平均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64%、46.66%、49.25%、50.23%、54.63%,与国外许多国家相比,是比较低的,其平均资产息税前利润率为6.59%、5.88%、5.00%、5.01%、3.93%,只有2000年、2001年略大于我国商业银行年贷款率。
为进一步说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作用,对1348家样本公司2002—2004年的财务杠杆系数进行一个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资本结构与财务杠杆系数的关系 资产负债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上市公司家数 财务杠杆系数 0-10 25 1.7 26 1.23 13 1.12 10-20 80 1.55 75 1.63 82 1.55 20-30 107 1.29 126 1.42 142 1.35 30-40 189 1.47 222 2.08 227 1.41 40-50 260 1.06 270 1.71 290 1.64 50-60 264 1.22 265 1.24 262 1.40 60-70 242 1.42 225 1.50 220 1.49 70-80 91 1.35 82 1.24 63 1.34 80-90 32 1.18 25 1.17 23 1.38 90-100 22 1.02 14 1.26 10 1.25 100以上 36 1.06 18 1.05 16 1.05 从上表可以看出我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杠杆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财务杠杆系数普遍不高,特别是高负债的企业系数更低。为进一步说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对1348家样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息税前利润率进行一个分段分析,如下表:
表:资本结构与息税前利润率的关系 资产负债率(%) 2004年 2003年 2002年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上市公司家数 平均税前利润率(%) 0-10 25 5.86 26 2.27 13 3.18 10-20 80 7.76 75 5.92 82 6.16 20-30 107 8.05 126 7.46 142 6.06 30-40 189 6.82 222 7.28 227 6.87 40-50 260 6.30 270 6.45 290 6.38 50-60 264 5.20 265 5.44 262 6.50 60-70 242 3.29 225 4.57 220 5.48 70-80 91 0.86 82 1.09 63 0.81 80-90 32 -2.95 25 0.86 23 -6.76 90-100 22 -14.16 14 -6.77 10 -2.82 100以上 36 -29.41 18 -28.68 16 -54.09 计算结果表明:从各年来看,资产负债率50%以下的公司,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普遍高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要提高财务杠杆效应,就应该采取较高负债的资本结构。由此可见,对于有较高盈利水平的行业来说,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处于不合理状态,从而丧失了可能获得的财务杠杆利益。
从各年来看,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公司,资产息税前利润率普遍低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要提高财务杠杆效应,就应该采取较低负债的资本结构。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处于不合理状态,从各上市公司来看,资产负债率过高或过低的不合理现象非常明显。2004年的1348家公司样本中,其中资产负债率在50%以下的公司有661家,占49.04%,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的公司有181家,占13.43%。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大于当前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608家,占45%,而总资产息税前利润率小于商业银行年贷款利率的公司有740家,占55%,也就是说,有一半以上的上市公司没有利用好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效应,这个比例是非常惊人的。
由此可见,目前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财务杠杆作用处于不合理状态,明显地存在两个问题:
第一,在盈利水平较高的情况下,忽视了通过借入资金来提高权益资本的获利能力,从而丧失了可能获得的利益;
第二,在盈利水平较低的情况下,却不顾使用负债资本的风险而保持较高的负债水平,从而造成了财务杠杆损失。
综上所述,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没有能够很好的发挥财务杠杆应有的积极作用,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影响上市公司业绩。由此可见,我国上市公司业绩与不合理的资本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
案例二:财务杠杆在报表分析中的运用[4]
一、财务杠杆和资产负债率
通常长期债权人分析企业财务报表时都会将资产负债率作为报表分析的重要指标。该指标反映企业的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形成的,也可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同时也直接反映了企业的资本结构。从债权人的角度分析,都希望债务比例越低越好,企业偿债有保障,贷款不会有太大风险。由于存在财务杠杆效应,其实这个比率并不能说明贷款的风险程度,只有将资产负债率与财务杠杆系数结合起来分析,才能真正知道资产负债比率结构的优劣,才能真正反映企业偿还债务的保障程度,使债权人全面了解企业抗风险能力。只要DFL接近1,即使资产负债率很高(80%)债权人也不必担心,因为此时企业赚取的利润比其所承担的固定债务利息要大得多,企业负债经营的风险很小,企业是有能力归还债务利息的。反之,即使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40%),也并不能说明企业偿还债务的保障程度高,因为此时企业可能正面临很大的风险(DFL很大),企业可能只有很少或几乎没有利润,甚至企业的利润不足以支付固定利息或企业亏损(DFL为负数)。
二、财务杠杆和己获利息倍数
己获利息倍数指标的重点是衡量企业支付利息的能力,没有足够大的息税前利润,长期资金利息的支付就会发生困难。我们可以发现己获利息倍数和财务杠杆系数的资料来源是同样的,只要知道息税前利润和利息费用就能分别求出已获利息倍数和财务杠杆系数。通常认为已获利息倍数越大越好,说明偿还债权人的利息有保障,但这个数大到多少才好,只能和同行业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才有可比性,才知道它相对于同行业来说是好或不好。如果我们在分析已获利息倍数的基础上分析财务杠杆系数,就能知道这个企业在现有利息倍数下的风险程度如何。
【证券公司财务风险案例】
第十八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同时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等业务之一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其他证券业务中两项及两项以上的,其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十九条 证券公司必须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标准:
(一)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二)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40%;
(三)净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8%;
(四)净资产与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0%;
(五)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100%。
第二十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托管客户的交易结算资金总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净资本按营业部数量平均折算额(净资本/营业部家数)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第二十一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自营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自营股票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100%;
(二)证券自营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200%;
(三)持有一种非债券类证券的成本不得超过净资本的30%;
(四)持有一种证券的市值与该类证券总市值的比例不得超过5%,但因包销导致的情形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违反规定超比例自营的,在整改完成前应当将超比例部分按投资成本的10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自营股票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证券自营业务规模,是指证券公司持有的股票投资和证券投资基金(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按成本价计算的总金额。
证券公司创设认购权证的,计算股票投资规模时,证券公司可以按股票投资成本减去出售认购权证净所得资金(不包括证券公司赎回认购权证所支出资金)后的金额计算。
第二十二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承销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证券公司承销股票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二)证券公司承销公司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5%计算风险准备;
(三)证券公司承销政府债券的,应当按承担包销义务的承销金额的2%计算风险准备。
计算承销金额时,承销团成员通过公司分包销的金额和战略投资者通过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认购的金额不包括在内。
证券公司同时承销多家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期有交叉、且发行尚未结束的,应当按照单项业务承销金额和对应比例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三条 证券公司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按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2%计算风险准备;
(二)按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1%计算风险准备;
(三)按专项资产管理业务管理本金的0.5%计算风险准备。
第二十四条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单一客户融资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二)对单一客户融券业务规模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
(三)接受单只担保股票的市值不得超过该股票总市值的20%;
(四)按对客户融资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五)按对客户融券业务规模的10%计算风险准备。
前款所称融资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资金的本金合计;融券业务规模,是指对客户融出证券在融出日的市值合计。
第二十五条证券公司应当按上一年营业费用总额的10%计算营运风险的风险准备。
第二十六条中国证监会对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设置预警标准,对于规定“不得低于”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120%;对于规定“不得超过”一定标准的风险控制指标,其预警标准是规定标准的80%。
一、财务风险量化管理的基本策略
借鉴国外券商风险管理的基本框架,结合中国证券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几点策略:(1)全面风险管理原则;(2)必须保证财务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3)建立风险预算,实施风险预算管理;(4)以净资本指标为核心识别和评估总风险,以风险价值(VaR)模型计量和管理金融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压力实验”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5)规模经营与资产结构并重,业务发展与财务约束并重;(6)静态指标与动态监测兼顾;(7)风险防范和经营风险相统一。
关于净资本:目前我国证券公司净资本计算规则与国际规则仍有一定的差距,需要进行完善,如特定长期负债如何计入净资本问题、预计负债(如应诉事项的金额)核算不规范、资产管理业务的或有损失没有扣减、对外担保未完全扣减等。净资本计算的真实和准确性非常关键,为实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作用,下文提到的净资本指标是在现有净资本标准上考虑上述因素重新计算的金额。
关于VaR(Vaule-at-Risk):VaR是指在正常的市场条件和给定的置信度内,用于评估和计量任何一种金融资产或证券投资组合在既定时期内所面临的市场风险大小和可能遭受的潜在最大价值损失。其风险管理技术是对市场风险的总括性评估,它考虑了金融资产对某种风险来源(例如利率、汇率、商品价格、股票价格等基础性金融变量)的敞口和市场逆向变化的可能性。VaR模型是近年来在金融市场发达国家(主要在欧美)兴起的一种金融风险评估和计量模型,目前已被全球各主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公司和金融监管机构广泛采用。
关于“压力测试”(stress testing):VaR值的最大优点就是能科学准确地预测在正常市场波动下,券商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大小。但是,VaR值方法也有缺陷,因为它无法预测到一些极端情形的出现,如股市的大起大落。所以,国外证券公司往往采用另外一种比较流行的市场风险管理技术—“压力测试”方法来作为VaR风险测度方法的必要补充,以检验券商在特别不利的市场行情出现时,是否具有继续生存的能力。实践证明,压力试验特别适用于那些不规范的新兴市场中的金融企业(如我国的证券公司)。
二、财务风险管理的指标体系设计
1.证券监管部门关于证券公司财务风险监控指标。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中规定了对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监控指标,主要指标见表1(适用于综合类券商)。
表1 证券公司的风险监控指标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监管线
1.净资本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 低于2亿元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20%
3.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8%
4.净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净资产 大于9倍
5.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小于1
6.客户资金安全性指标 (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客户资金存款+客户结算备付金+交易保证金+受托资产) 大于0
7.权益类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产 高于80%
8.拨付下属机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拨付所属资金/注册资本 高于40%
9.对外担保占净资产的比例 期末对外担保金额/期末净资产 高于20%
2.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
我们认为,上述风险监管指标是非常宽松的,也不够全面,达标非常容易,且没有体现净资本指标的核心地位,不能真正起到识别和评估风险的作用。证券公司需在上述监管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述风险管理策略,以净资本指标(调整后)为逻辑起点和核心,按照风险可测、可控、可承受的原则,设计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证券公司内部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公司层次上的,反映整个公司整体风险状况,见表2。二是各个业务部门的风险指标,作为二级指标,可进行实时监控。见表3。
表2 一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一、资本充足性指标
1.净资本额 =∑(资产余额×折扣比例)-负债总额-或有负债+特定长期负债-应承担的资产管理业务浮动亏损 低于净资产的60-70%
2.净资本增长率 =(期末净资本余额/期初净资本余额)-1 下降10%
3.净资本相对指标1:净资本率 期末净资本/期末净资产 低于60-70%
4.净资本相对指标2:净资本负债比 净资本/(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20%
5.净资本相对指标3:净资本充足率 净资本/(自营权益类证券净额+证券包销金额+非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协议规模+拆出资金+买入返售证券+其他风险资产) 15-20%
二、资产流动性指标
6.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高于45-55%
7.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受托资金-代买卖证券款) 低于1.2
8.现金流量指标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代买卖证券款-受托资金) 低于10%
三、风险资产规模指标
9.自营证券比例 权益类自营证券成本/期末净资本 大于1倍
10.受托资金比例 承担风险受托资金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60-80%
11.或有负债比例 期末或有负债/期末净资本 高于10-20%
四、财务绩效风险指标
12.净资产收益率 净利润额/(期初净资产额+期末净资产额)/2 小于公司平均融资成本或低于同业平均水平
13.营业费用收入率 期末营业收入/期末营业费用 低于1.5
五、资产结构风险指标
14.长期投资比例 (期末长期投资余额—购买国债及金融债余额)/期末净本 高于20-30%
15.固定资本比例 (期末固定资产净值+在建工程余额)/期末净资本 高于30-40%
表3 二级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 计算公式 预警线(区域) 备注
一、承销业务风险指标
1.净资本包销比例 证券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60% 监管线为60%
2.净资本单项包销比例 单项包销总金额/净资本 高于30% 监管线为30%
3.承销股票毛利率 承销股票业务净收入/承销股票业务总金额 低于3%
4.项目收入费用率 项目费用合计/项目总收入 高于30%
5.失败项目费用率 失败项目费用/项目费用合计 高于10%
二、经纪业务风险指标
1.市场份额 当期股票基金交易量/两市当期交易总额 低于上年度水平
2.客户保证金挪用比率 挪用金额(含T+O)/客户保证金总额 大于零
3.交易佣金率 当期交易佣金/当期交易量 (1)低于保本点佣金标准;或:(2)低于上年水平
4.客户保证金变动率 期末保证金余额/期初保证金余额-1 低于-20%
5.三方监管风险指标 监管账户资产市值/融资金额 低于120%
6.经纪业务收入费用率 营业费用/营业收入 高于75%
三、证券自营业务风险指标
1.股票自营比例 自营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80-90%
2.单只股票自营比例 持有单只股票成本/净资本 高于20-30% 监管线为不高于净资产20%
3.单只股票市场份额 持有单只股票市值/该股票流通市值 高于10% 监管线为20%
4.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20%
5、自营证券投资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6.自营证券收益率 (差价收入+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自营证券投入额 (1)低于资金成本;或:(2)低于市场指数增幅
7.自营证券浮动收益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盈利/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10%
8.自营证券浮动亏损率 单只自营证券浮动亏损/自营证券成本 高于7%
四、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指标
1.受托资产率 期末受托资产余额/期末受托资金 高于70%
2.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VaR值 Var值 高于净资本的30%
3.承担风险资产管理组合的压力测试值 ST值 高于净资本的50%
4.受托资产市场份额 所管理客户资产投资于一家公司的证券的面值/该证券流通总量 高于10% 监管线为10%
5.受托资产增值率 (本期实现增值额+期末浮动盈亏-期初浮动盈亏)/受托资金金额 低于预期收益率
6.资产管理业务总或有损失占净资本的比例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应付客户收益)/期末净资本 高于40%
7.受托资产损失率 (期末已实现未结算亏损+受托资产浮动亏损)/期末受托资产 高于15%
五、资金营运风险指标
1.股票质押贷款比例 期末股票质押贷款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15% 监管线15%
2.资金拆借比例 拆入、拆出资金余额/实收资本 高于80% 监管线为80%
3.债券回购比例1 债券回购资金余额/净资产 高于50%
4.国债回购比例2 债券融资回购未到期余额/自有债券标准券总额 高于80%
5.现金留存比率 (期末现金余额+银行存款余额+结算备付金)/期末净资产 低于5%
当然,确定指标体系及其预警界限,难免带有主观意向,需在实践中作进一步检验,并不断进行修正和完善,使指标本身及其预警界限更科学、更合理。
三、财务风险指标的动态监测
证券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指标体系基础上,还必须建立风险监测系统, 这样才能完善证券公司的风险量化管理。
(1)风险状态设定:为综合反映风险程度并方便进行处理,可将指标值统一映射为百分数范围内表示的分数值。设定的风险状态有四种,分别用安全、基本安全、风险、较大风险表示,对应的分数范围:0-20、20-50、50-80、80-100,分数值越大,表示对应的风险越大。
具体做法为:对于每一个指标值,根据其在不同风险状态的预警区域上限和下限以及对应的分数段范围,按照线性映射函数:y=a2·[(x-b1)/a1]+b2,可以计算出相应的分数。(其中b1、b2分别表示某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下限及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下限,a1、a2分别为该风险指标警界状态的上限与下限之差所对应的分数段的上限与下限之差,x为风险值,则y即为映射后的分数值。)
(2)风险监测框架:可以设计两个层次的风险监测系统,把一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对每项指标赋予相应的权重,根据上述映射方法计算每项指标的风险分数值,加权平均后可计算出公司综合风险值;把二级风险指标作为一个系统,数据处理方法同上。公司综合风险值与实时风险值是互补的,前者是定期、静态的、综合的,后者是动态的、具体的,在风险评估和管理上要结合使用。
净稳定资金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
A.核心负债/总负债×100%rnB.(同业拆借+同业存放+卖出回购款项)/总负债×100%rnC.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rnD.(在中国人民银行的超额准备金存款+库存现金)/各项存款净稳定资金比例是根据银行一个年度内资产的流动性特征设定可接受的最低稳定资金量。净稳定资金比例是流动性覆盖率的一个补充,鼓励银行通过结构调整减少短期融资、增加长期稳定资金来源。净稳定资金比例=可用稳定资金/所需稳定资金×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