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丢失如何补办
户口本丢失补办的方法是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
如果户主由于别的缘由不能前往派出所请求处理的,应当出具书面托付请求,并签名按印,被托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的其他人未供托付的,应在相关人员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民委会出具有关文件,请求补办。其实在派出所补办户口本所需的时间是很短的,乃至可以用立等可取来描述。通常情况下,补办户口本不超过1周。
户口本使用事项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户口本丢了如何补办
户口本丢了之后,补办的过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挂失、提出申请、审核材料和领取新的户口本。
首先,户口本丢失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需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挂失是为了防止他人利用丢失的户口本进行不正当的行为。在挂失时,需要提供一些个人信息和证明身份的材料。
其次,挂失之后,就需要向派出所提出补办户口本的申请。在提出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提交一些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挂失证明、近期免冠照片等。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审核结果。
然后,派出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新的户口本了。需要注意的是,新的户口本上会有补办的标记,以区别于原始的户口本。
总的来说,补办户口本虽然有一些麻烦,但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就可以顺利完成。为了避免户口本的遗失,建议在平时妥善保管好个人的重要证件和资料。
户口本丢失,如何补办户口本
法律分析:户口本丢失,补办户口本,由户主到户籍所在社区开具证明,证明自己及家人的身份,然后持自己以及户口本上其他人的身份证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书写书面申请报告,最后领取新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