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与渎职的区别
区别如下:
工作失职主要是指公职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主要涉及党纪处分条例中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和政务处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部分行为。
过失型渎职犯罪是指有关公职人员在履职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主要存在于安全责任事故、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如玩忽职守罪,环境监管失职罪,食品、药品监管渎职罪等。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渎职犯罪是指国家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其中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售卖变质食品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日渐突出,消费者也懂得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那么对于售卖哪些变质食品的责任人,他们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接下来就让我为大家整理有关售卖变质食品责任人可能承担的法律的责任的相关知识。售卖变质食品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1、责任人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售卖变质食品责任人最可能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3条规定了,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如果相关部门因严重失职造成此次事件,还可能造成渎职罪;涉及行贿、受贿等问题等可能构成行贿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如果相关人员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了不合格商品导致事故,还可能造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等。 ?2、责任人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食品安全法》对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或者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学校等集中用餐单位未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等等行为,都规定了警告、罚款、拘留、吊销许可证等相关责任。
?同??时,该法对未及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有效处置、未及时组织整治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未确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未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信息后,未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未按规定相互通报;未按规定公布食品安全信息;不履行法定职责,对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配合,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可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甚至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 3、责任人可能承担民事责任。 《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餐饮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供货方有责任的,作为第三人承担由其导致的赔偿责任。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还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比如学校的食堂,食堂承包者的责任是第一位的,学校未尽到监管责任,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是供货方(第三人)的责任,则由其承担责任。4、责任人也可能承担其他责任。 主要涉及行业禁入等责任,如《食品安全法》第135条规定,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此,如果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那么该事件中涉及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通过上述内容可以得知,售卖变质食品可能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甚至相关的责任人可能禁止涉及该行业,例如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该事件中涉及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将会终身不得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内容参见上文,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来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
食品安全犯罪几年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食品安全犯罪法律规定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
法律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
如果被吊销了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和他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主管食品安全的人员,有其他直接责任人从处罚作出的那一天开始,五年之内不能再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也不能担任任何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者从事这一方面的经营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犯罪若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监管 渎职罪 立案 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相应 渎职犯罪 的 刑罚 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形。
食品安全相关罪名如下:
1、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2、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食品监管渎职罪。
综上所述,若是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吊销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内不得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或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聘用人员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许可证。
监察法渎职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渎职犯罪 立案 标准: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法律客观:
参照其他相应渎职罪的立案标准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相应渎职犯罪的刑罚等同或高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的刑罚; (2)相应渎职罪的立案追究情形必须是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形。 根据刑法规定,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刑幅度规定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基本一致,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徇私舞弊渎职犯罪并具备有关情形,可以参照商检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立案标准规定予以追究。 对于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刑法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一个档次,以上三种犯罪法定刑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处刑幅度规定比较,法定刑明显偏低,因此,如果商检、动植物检疫部门及其他对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渎职犯罪,不能参照商检失职罪、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情形规定以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予以追究。 对于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规定了四个量刑档次:前两档针对没有徇私情形,一档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档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后两档针对徇私情形,一档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二档是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量刑规定后两档,即在具备徇私情节情况下与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是一致的。由此可以看出,食品安全监管渎职罪可比照具有徇私情节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罪立案标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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