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鉴定有什么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

医疗纠纷怎样申请鉴定
医疗纠纷申请鉴定可以由单方当事人直接向卫生行政部门发出申请,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专业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学会接受委托后,将在45天内出具相关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流程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 医疗事故 的鉴定流程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都不太了解,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 一: 医疗事故鉴定 的流程 根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规定的程序如下: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受理:医鉴办接到 委托书 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 直辖市 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 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1996]385号)为:县(区)级鉴定每例600元,地方级鉴定每例1200元,省级鉴定每例1800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三.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须知 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必须提交下列证件方可进行登记; 1、设置申请书; 2、设置可行性报告; 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 1、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的个人与单位; 2、正在服刑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医疗机构在职、因 病退 职或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4、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五年的医务人员; 5、已被吊销执业证的医务人员; 6、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五、凡个人设置诊所的必须具备上述有关规定和下列条件 1、当地 常住户口 、医务人员经医师执业考试合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2、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医师职称后从事五年以上同一专业的临床工作。 六、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1、发生重大医疗事故; 2、连续发生同类医疗事故不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3、连续发生原因不明的同类患者死亡事件,同时存在管理不善因素; 4、管理混乱,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直接影响医疗安全。赔偿问题:得根据实际案情计算,医疗事故一般都比较复杂,建议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依据我国现行相关 法律法规 对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做出了详细介绍。如果您对以上内容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网站或者部门!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 法律咨询 ,祝您生活愉快!

法律客观:

医疗纠纷鉴定有什么程序(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 民事诉讼法 》第76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 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需要走哪一些程序

法律主观:

医疗事故鉴定 需要哪些程序与我们日常的工作或生活息息相关,有着紧密的关联,因此,我们不能只听说过,却不知到它具体是如何,下面 小编整理了一些相关内容和大家分享,欢迎大家的阅读,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 医疗事故 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二、 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 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 行政处罚 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三 、医疗事故鉴定受理条件 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医学会应说明理由。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 法院 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 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 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6 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鉴定所需要的费用 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缴纳鉴定费。若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医疗事故鉴定需要哪些程序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法律客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的司法程序

医疗过错 司法鉴定 一般是由患者进出申请,然后医患双方共同选定司法鉴定机构并提交经过双方质证的鉴定材料,司法鉴定机构受理后在一定时间内组织医患双方进行听证,最后由司法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书对医方的诊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进行认定。作为 医疗纠纷律师 、医方及患者,都要熟知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流程,以便更好地处理 医疗纠纷 。 1、 医疗过错鉴定 的申请 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但是在《 侵权责任法 》实施后,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举证责任 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 2、鉴定材料的质证 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 证据 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 3、鉴定机构的选择 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同挑选一个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医患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抽签、摇号的方式来决定鉴定机构。 4、鉴定前的听证 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 5、鉴定材料的补充 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如果认为双方所提交的材料有所遗漏的,可以通知法院要求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要的补充材料。法院会通知医患双方提交鉴定所需补充材料,然后经质证后的材料移交技术科,由技术科移送鉴定机构。 6、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机构根据医患双方所提交的材料和陈述,组织专家进行鉴定,然后出具司法鉴定书载明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参与度。 在发生 医疗事故 时,医患双方都可以提出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 ,但鉴定机构的选择上必须是医患双方都认可的检验机构,如果是患方提出了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 ,则应出具证明医方有过错的证据;如果是由医发提出的 医疗事故过错鉴定申请 ,那么医方也要拿出自己没有责任的证据。最终由双方共同选定的鉴定机构来出具司法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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