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病期间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一、生病期间 合同到期 怎么处理? 按 劳动合同法 规定,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将 劳动合同 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才可以终止合同。 但劳动者可以主动终止合同。 依据《 劳动法 》第2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一)患 职业病 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 丧失劳动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 女职工 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我国《关于印发( 集体合同 规定)的通知》规定:职工一方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担任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除个人严重过失,企业不得与其 解除劳动合同 。“个人严重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 以上第(二)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下劳动合同到期的,应延续劳动合同到医疗期满或女职工“三期”届满为止。但是劳动者如果存在《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况,即使出现上述特殊情况,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二、医疗期的期限是多久?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该规定第4条规定了如何累计计算医疗期: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初衷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充分保障了患病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的,不仅给予了法定医疗期,也明确对法定医疗期内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进行了限制。如果公司在医疗期之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的,按照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所以公司最好是等到医疗期结束了以后,看职工的身体恢复状况再做决定。
医疗期满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医疗期满合同到期的处理是如果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根据工龄来赔偿,一年支付一个月,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还应支付一个月待通知金。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