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哪些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哪些企业可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

(二)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 (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 对企业主要产品 (服务)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 (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 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ON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何时能够享受所得税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第一条的规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发生吸收合并,是否影响优惠享受?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 [2016] 32号) 第十七条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 (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 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备案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期满,通过重新认定前,能享受15%的优惠税率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玉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 第一条规“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定: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高新技术企业可能享受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1)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前年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前年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 延长亏损结转年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 (财税 (2018] 76号) 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3)境外所得税收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 47号) 第一条规“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定: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员薪酬、材料、设备折旧等,都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一定比例予以加计扣除。这可以有效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激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促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2.固定资产投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具体来说,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可以加速折旧,如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折旧方法,以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


3.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目前,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一般为15%或更低。这降低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税负,有助于减轻企业的财务压力,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


4.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优惠:为了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参与股权激励计划,高新技术企业的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优惠。具体来说,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或者递延纳税等优惠政策。


5. 技术创新税收优惠:国家为了鼓励技术创新,对高新技术企业取得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技术服务收入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总的来说,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鼓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多的财务灵活性,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享有哪些优惠政策

一、全国性政策

1、企业所得税优惠10%

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免10%,按照15%征收(非高新技术企业为25%)。

例:企业净利润是100万,非高新企业需要缴纳25万的企业所得税,而高新企业需要缴纳15万。

2、研发费用可用来抵税,而且抵税比例比普通企业高75%

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即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的175%在税前进行扣除,减少纳税。而高新技术企业正好是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范围内。(注:该政策适用于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二、地方性政策

1、北京

(1)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及管理人才可以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2)北京市企业高管及技术骨干,同时取得北京市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学士以上学位者,可直接申办北京市户口。

2、苏州工业园区

对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上一年度营业额低于20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苏州相城区

对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扩展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必须同时满足《办法》的8个条件,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企业拥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强度,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符合《办法》8个条件的企业可进行申请,通过专家评审、审查认定后,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再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科技部火炬中心高新技术企业处处长郭俊峰介绍,至于认定机构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一种是不符合《办法》相关要求,比如,企业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还有一种是,公众反映企业在申请过程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认定机构核实后确实不符合资格者,同样也会被“摘帽”。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科技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一直严谨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个人所得税优惠

我国为了鼓励企业进行技术的创新和生产设备的升级,实现产业升级这一长远目标,会对一些高新企业进行税收的优惠,也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那么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下面由我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的具体优惠内容      1、所得税率优惠。高新企业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2、“两免三减半”。原深圳特区以内,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人才安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每两年推荐一位本公司的深圳高层次人才申请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按上年度深圳商品房均价补助32平米,同时各区政府配套补贴总额的10%(合计70万左右)。      4、高新技术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包括: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6、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7、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享受各区相应认定补贴。      8、进入高新区股份代办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的高新技术企业,予以最高180万元资助。      9、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10、高新企业认定是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      11、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二、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      对于税务部门而言,高企享受税收优惠的条件主要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3号)〉的通知》(苏地税函〔2009〕131号)的有关规定。      苏地税函〔2009〕131号文第二条第二款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税收优惠当年,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主管地税机关应当予以追缴。”第四款规定:“各级地税机关在执行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发现企业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及时上报省局,由省局统一提请协调小组复核。复核期间,可暂停企业享受减免税优惠。”      这些规定强化了税务机关对高企享受税收优惠的管理,并不是原来认为只要获得了高企认定就可以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即可以这样理解,要享受高企优惠,获得高企认定是前提,享受优惠年度符合减免税条件是要件。      此时,高企在享受税收优惠时的减免税条件就成了税务机关管理的重点,而条件主要就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其中对于税务部门管理特点,本人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第四、五点。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如果企业当年的研发费用达不到标准或者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达不到要求,那当年就不能享受税收优惠,在汇算清缴时补缴税款。值得我们注意的,研发费用占比的分母是销售收入,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的分母是总收入,即包含视同销售、其他业务收入等,范围更宽泛。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来自网络,本站编辑整理,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请自行分辨。

本文链接:https://www.shbk5.com/falv/746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