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构成骗购外汇罪(外汇诈骗罪既遂怎么判)

一般骗购外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骗购外汇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一般骗购外汇罪既遂是这样判刑的:行为人有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等行为,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骗购外汇,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二)重复使用海关签发的报关单、进口证明、外汇管理部门核准件等凭证和单据的;
(三)以其他方式骗购外汇的。

非法买卖外汇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分析:非法经营外汇涉嫌非法经营罪,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立案标准:一、非法经营外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数额在二十万美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2、居间介绍骗购外汇,数额在一百万美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哪些行为构成骗购外汇罪(外汇诈骗罪既遂怎么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骗购外汇罪哪个律师比较专业?

骗购外汇罪是指个人或组织以欺诈、虚假的手段获取外汇,违反国家外汇管理法规的犯罪行为。确定是否存在欺诈行为是一个重要的争议点。涉及骗购外汇罪的案件通常需要证明被告在获取外汇时使用了虚假材料、虚假信息或其他欺诈手段。争议可能出现在对于欺诈性质的解释上,以及对于是否存在故意的争议。这类案件在犯罪行为、犯罪要件构成的认定上存在很多争议。你可以问问处理这类犯罪比较专业的律师,像上海的徐宝同律师,北京的魏封周律师,都是国内处理这类犯罪比较专业的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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