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需要哪些程序
1、公司的解散得流程包括作出解散决议,并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通知并且公告债权人,债权人申报债权之后进行登记。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 2、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 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 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法律客观:公司解散是对于运营中的公司因特定的法定事由的出现而使公司人格归于消灭的法律行为。依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1)成立清算组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2)通知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注销登记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4)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公司解散和清算程序
法律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五条
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结清清算所得税、以前年度欠税等税款,清偿企业债务。按规定计算可以向所有者分配的剩余资产。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被清算企业的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资产应按可变现价值或实际交易价格确定计税基础。
解散公司程序有哪些怎么办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进行清算;
5、公司清算组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