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赔偿五大顺序
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按照优先级分为五大顺序,分别是先偿还破产清算费用、再偿还优先受偿债权、其次是普通债权、然后是次级债权,最后是股东权益。
1.破产清算费用
破产清算是一项复杂的程序,需要支付各种费用,包括破产管理人的报酬、法院费用、债务清偿费用等。在破产清算中,首先需要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支付这些费用。
2.优先受偿债权
优先受偿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通常,优先受偿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劳动者的工伤赔偿和社会保险金等,这些债权在清算中优先得到偿还。
3.普通债权
普通债权是指在破产清算中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普通债权包括各种债权人的债权,例如供应商、借款人等。在清算中,普通债权按照其债权数额比例进行偿还,直至清偿完毕或者清算财产不足。
4.次级债权
次级债权在破产清算中优先级较低,只有在优先受偿债权和普通债权全部清偿完毕后,才能进行偿还。次级债权一般包括较高风险的债权,例如无担保债权和次级债券等。
5.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是指企业所有者对于企业的资产和收益的所有权。在破产清算中,股东权益处于最低优先级,只有在破产清算的所有债权得到清偿后,才能分配给股东。通常情况下,由于清算财产不足,股东的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满额清偿。
拓展知识:
破产清算是指当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债务远远超过企业的资产价值时,通过对企业进行清算,将企业的财产变现,并按照一定的顺序偿还债务,最终解决企业的债务问题。破产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由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进行管理和执行。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有明确的赔偿顺序,保障各债权人的权益,避免债权人之间的纷争和抢夺。同时,破产清算也有助于恢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减少对社会的不良影响。破产清算的目标是通过清偿债务,使企业重新恢复健康经营,或者在无法恢复经营的情况下,有序地解散企业,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
1、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然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
3、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损失主要方式如下:
1 、流动性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后,企业各类利益持有人手中的金融凭证面临两类损失:一是因公司市价下跌遭受的面值损失;二是金融工具流动性下降,导致的交易成本增加。
2 、意外损害损失。这类问题主要出现在资产关联企业中,如果关联一方对另一方的债权成为关联企业债权的主体,一旦债务方出现偿债危机,企业面临清算时,另一方债权企业将陷入严重的财务困境。
3 、市场份额损失。企业陷入财务危机或被宣布破产后,客户、具有谈判地位的供应商、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出于自身风险控制的考虑,都会对企业经营采取雪上加霜的行动。
4 、经营效率损失。企业财务承受能力不足,造成各种机会损失。一方面因为企业信誉度下降,无力进行内外部融资,被迫放弃一些高风险一高收益的项目资金支出。另一方面必须承担较高的贴现率来应付现金支付。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时清偿权优先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是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所欠的税款;最后则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一百一十四条
破产财产的分配应当以货币分配方式进行。但是,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
公司清算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是什么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公司清算后的债务清偿规定:
1、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涉及个人财产;
2、债权人和债务人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上诉法院,申请对企业进行清算。清算企业债务的清偿能力,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如企业实收资本少于注册资本应补足各自认缴资本;
3、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所组成,股东就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有限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综上所述,公司清算后的债务清偿顺序,无限责任公司破产的话,如果公司资不抵债,个人还要承担剩下的债务,会涉及个人财产;只要公司经过法定的清算程序,且股东没有抽逃资金和资产等现象,就算资不抵债,法人和股东也不需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
首先,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其二,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并且公司必须先清偿所欠职工工资,然后偿还所欠税款,然后偿还债务,最后如果还有剩余则各合伙人按比例或事先约定的方法平分。
拓展资料: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