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法律主观:
担保责任有下列两种: 1.一般保证责任。就是在 债务人 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时, 担保人 要为其承担该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债务已到清偿期, 债权人 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 证人 偿还债务。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 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 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