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检时间新规定(机动车年检时间规定)

2022年小汽车年检新规定

2022年车辆年检新规定是:
1、扩大私家车免检范围、优化年检周期(新规自2020年11月20日起实施) 在实行6年内6座以下非营运小微型客车免检基础上,6年以内的7至9座非营运小微型客车纳入免检范围。对非营运小微型客车超过6年不满10年的,由每年检验1次调整为每两年检验1次。
注意,以下三种情况是不能享受免检政策的1、面包车;
2、非法改装被依法处罚的车;
3、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的车。另外,自出厂之日起超过4年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车,不享受6年内免检政策。
4、年检标签电子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管部门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可以下载并保存于手机中,方便手机离线时出示使用。
如果需要领取纸质凭证的,可选择邮寄送达或到车管所自取。上线检验车辆,机动车检验合格后,检验机构在发放检验标志纸质凭证的同时,提示机动车所有人可网上查看、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

四川车辆年检过期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建议尽快进行车辆年检。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小轿车年检时间规定

车辆年检的时间不能超过当月。


年检时间新规定(机动车年检时间规定)

车辆年审的时间规定: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4、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


5、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


6、营运机动车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不再重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车辆年审流程有:


1、准备资料:


(1)车主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3)交强险保单(在有效期内、含车船税);


(4)代办人需携带被代办人的身份证;


(5)还需要准备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


2、外观检测:


将车开到最近的试验地点,然后进行车辆外观查询;


3、填表缴费:


到车管所填写机动车年审申请表,然后把表格和其他材料全部交给工作人员,并缴纳检车费;


4、上线检测:


上线检测主要检查车辆的尾气、刹车、灯光、底盘等内容,只要车辆没有改装或故障,这些检测基本都能通过;在上线检测的检测中,如果有不合格的项目,工作人员会通知车主,让车主结账后自行进行检修,检修后再来重新年检;


5、拍照签字:


检测合格的车辆,车主会拿到已经签好字的表格,车主要拿着表格,并把三角警示牌和灭火器摆在车辆后面,有天窗的车辆需要把天窗的后部翘起,等待工作人员拍照。当车辆拍完照签完字后,车主就可以去总检处办理最后的手续了;


6、检测通过:


最后就是把表格和交强险单据等交给业务台,由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和数据录入。最后会把代表年检合格的车标发到车主手中,车辆年检的全部过程就结束了。


根据相关规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也就是说,车主必须在二十日内做完车辆的年检,如果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车主一定要注意尽快检修,千万不要过期。

汽车年检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

汽车年检时间规定是什么时候
汽车年检时间根据新车入户的时间而定。同时,按照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也就是说如6月参加年审的车辆,可在4、5、6月前往检测线参加年检。各类汽车年检时间:车辆年检时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可免检2次,需每两年申领一次年检标志;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可向机动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如果逾期年检,则机动车所有人将会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将校车标牌的发放、变更、收回等信息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自取得校车标牌之日起,每月查询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核发校车标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汇总辖区内校车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等情况,通知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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