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没问题被投诉到工商部门怎么办
作为商家最怕遇到的可能就是客户的投诉,但是如果遇到了投诉问题就一定要积极的进行处理,如果是产品的质量存在问题就需要积极的进行整改,对客户也需要进行赔偿,那么,商品没问题被投诉到工商部门怎么办?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 一、商品没问题被投诉到工商部门怎么办 遇到投诉时,处理投诉的相关负责人应当找到与投诉内容相关的业务部门,听取他们的意见,全面了解事实,只有这样才能正确的作出下一步处理方案。必须注意的是,有些恶意投诉事件中,被投诉的人或单位,的确存在某方面的过失,但业务的具体经办人可能会出于自我保护的原因刻意隐瞒,因此在核实事实时不能完全相信具体经办人的说法,还要根据投诉内容,全面的了解事实,以免被动。在核实事实时,不能仅仅调查案件本身事实,还需要了解背景事实,因为有些投诉是一些人别有用心策划的,背后往往会有推手,虽然背景事实的调查会有一定的难度,但必须要去努力做,一旦调查到一些线索,对恶意投诉的全面彻底解决是一条很好的捷径。 二、消费者投诉时应注意的要点 消费者投诉,是指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争议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调解解决。 1、要先交涉。投诉前要向经营者或生产者反映问题,一般情况下能得到解决。因为大多数经营者或生产者是守法的,是注重信誉的。 2、动作要快。如果经过交涉,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应立即投诉,切不可拖延。 3、要实事求是。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投诉,切不可夸大事实,也不应该隐瞒自己使用不当行为,否则会使问题难以及时解决。 4、要合理合法。无论是要求修、退、换或要求赔偿,都应合理合法,要有依据。 5、证明材料要完备。 6、要进行检测。有些凭感官难以确定的商品质量问题,往往会产生争议。 7、地址要详细。 8、要字迹清楚。写投诉书,字迹要清楚是保证投诉成功的重要条件。 三、消费者投诉存在哪些误区 1、所有消费都可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2、所有购买商品都可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3、商品、服务有诈可“假一赔十”; 4、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5、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 6、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7、商品的质量纠纷由消费者协会判定;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做出质量鉴定后,消费者协会才可以此为依据,借助法律规定,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12315平台投诉受理后处理流程
当我们在外面进行消费的时候,如果出现自己的消费权被严重侵犯了我们要积极的向有关部门或者投诉部门进行投诉。那么,消费者投诉12315的受理流程呢?我相信你一定会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的就带你了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消费者投诉12315的受理流程 投诉举报分为口头投诉举报和书面投诉举报。 具体流程: (一)接待。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站应当认真接待消费者以电话、书面形式、互联网或来访等形式进行的申诉、举报。 (二)登记。对申诉举报要进行登记,对申诉举报电话要予以录音。 (三)受理。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权范围内的申诉举报,决定受理。 (四)处理。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适宜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的案件,由受理机关或辖地工商所及时处理;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案件,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责分工,由有关职能机构办理。对属于民事争议的消费者权益纠纷的申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解。对咨询电话,受理人员应正确解答,解答不了的,应说明情况,或告之到相关的部门咨询。对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申诉、举报,向申诉举报人说明情况,或根据与有关部门商定的意见,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五)回复。调解后,依规定程序告知申诉人。 二、消费者投诉的误区有哪些? 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 消费者投诉误区如下: (一)哪些消费行为受《消法》保护 误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协的受理范围。 分析:的确,不是所有消费纠纷都可以投诉。但《消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参照本法执行”。这就是说,除了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以外,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受《消法》保护,消协对此类投诉也应受理。 (二)是否消费者购买商品出现问题后都可投诉 误区: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两种情况下出现问题投诉,消协不予受理。一种是商品已超过“三包”期,另一种是商品出现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分析:消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仅限于商品在“三包”期内,“三包”期外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消协依然应当保护,所以不能说商品超过“三包”期后出现问题,消费者投诉,消协就不受理。不少情况下,商品超过了“三包”期,但如果造成问题的原因是产品设计、制造有缺陷,消协依然要受理消费者的投诉。此外,企业的产品质量责任是针对整个寿命期的,即使是因为消费者个人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导致产品不能正常工作,消费者投诉至消协,经营者也愿意接受消协的调解,消协同样可以受理。 (三)商品、服务有欺诈可否“假一赔十” 误区:《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消费者遇到经营者欺诈,只能要求加倍赔偿,而不是“假一赔十”。 分析:《消法》规定的的确是加倍赔偿,但去年实施的《食品安全法》有了新的规定,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另外,如果经营者事先承诺“假一赔十”,按照约定(违法约定除外)优于法定的原则,也应兑现“假一赔十”承诺。 (四)是否所有投诉都可得到精神损害赔偿 误区:《消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除此之外,消费者难以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如提出一些过分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分析:《消法》确实有上述规定,但精神损害赔偿不仅限于此。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毁损,物品所有人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由此,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当然,消协也希望消费者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主张适度合理。 (五)是否凡与消费有关的问题都可向消协投诉 误区:消费者财物丢失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协则可介入调解。 三、在我国消费者投诉要怎么做? (一)应该向消费者协会书面投诉,有些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接受传真方式的投诉。 (二)应该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即被投诉方,并提供准确的地址。 (三)应该有明确的投诉理由,有自己明确的要求,确保事实真实。 (四)投诉时要提供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凭据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五)消费者投诉应留下便于联系的地址和电话。 为及时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投诉前应该先通过电话,向所在地消费者协会咨询后,提交书面投诉资料,请求调解。 生活消费中的消费者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也是维护自己权利最睿智的方式之一。
旅游投诉处理程序
疫情期间很多人都无法出门旅游,但是在疫情不严重的地区还是有人会选择出门旅游,这也涉及很多大家关心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投诉问题。那么旅游投诉处理程序?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旅游投诉处理程序(一)概念 旅游投诉的处理程序,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受理投诉案件后,调查核实案情,促进纠纷解决或作出处理决定所必须经过的程式和顺序。 (二)被投诉乾的答复 旅游投诉关作出受理决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被投诉者,被投诉乾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书面答复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被投诉事由; 2、调查核实过程; 3、基本事实与证据; 4、责任及处理意见。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应当对被投诉者的书面答复进行复查。 (三)调解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主持投诉双方通过和解解决纠纷,达成协议的行为。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能够调解的,应当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促使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 (四)投诉处理决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处理投诉案件,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经调查核实,信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可以分别作出如下几种决定: 1、属于投诉者自身的过错,可以决定撤销立案,通知投诉者并说明理由。对投诉者无理投诉,故意损害被投诉者权益的,可以责令投诉者向被投诉者赔礼道歉,或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赔偿责任。 2、属于投诉者与被投诉者的共同过错,可以决定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各自承担责任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选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投诉管理机关决定。 3、属于被投诉者的过错,可以决定由被投诉者承担责任。可以责令被投诉者向投诉者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及承担全部或部分调查处理投诉费用。 4、属于其他部门的过错,可以决定转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 《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是指旅游投诉管理机关对投诉作出处理决定的书面文书。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应当用《旅游投诉处理决定》书的15日内通知投诉者和被投诉者。如果投诉者或被投诉者对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旅游投诉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理决定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投诉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 (六)行政处罚和其他处罚 旅游投诉管理机关作出投诉处理决定时,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损害投诉者权益的旅游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没有规定的,由旅游投诉管理机关根据投诉规定单独或者合并给予以下处罚; 1、警告; 2、没收非法收; 3、罚款; 4、限期或停业整顿; 5、吊销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脑有关证件; 6、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二、旅游消费者投诉常见误区有哪些?误区一:所有消费服务都可以投诉 《消法》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因此,非此对象的消费投诉不属消费者协会的受理范围。 误区二:所有购买商品都可以投诉 两种情况下,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投诉消费者协会不予受理。一种是超过保修期的商品。一种是使用不当、人为造成的损坏。 误区三:商品、服务有欺诈行为都可以“假一赔十” 《消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也就是说,假一赔一,而不是假一赔十。 误区四:所有旅游消费侵权投诉都可得到精神赔偿 《消法》第43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25条规定,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或者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但如提出一些“过”的要求,消费者则应“三思”。 误区五:凡与消费“有关”都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消费者丢物通常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当然,如果消费者在超市将物品交由存包处保管,领取时发现物品丢失,消费者协会则可介入调解。 误区六:所有投诉消费者协会都要受理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不予受理的投诉案件如下: (一)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投诉案件。 (二)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已经作出处理,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投诉案件。 (三)不属于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职责范围或者管辖范围的投诉案件。 (四)超过旅游合同结束之日90日的投诉案件。 (五)不符合旅游投诉条件的投诉案件。 三、旅游期间发生哪些事可以投诉?(一)根据法律规定,旅游期间,投诉人可以就下列事项向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1、认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合同约定的; 2、因旅游经营者的责任致使投诉人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致使旅游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发生争议的; 4、其他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 综上所述可知,消费者投诉后主管部门会进行查实,如果存在不规范等违法行为会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以上是本人对旅游投诉处理程序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