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宅基地建房怎样申请
一、怎样申请宅基地建房
1.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二、农村宅基地建房新政策
1.盖房前的批准
2.在盖房之前,必须先向当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在村委会同意后,到乡镇建设办公室进行审批,最后在获得产权证书后才能盖房。
3.遵守一户一房
4.对于农村土地权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权的确认,实行一户一房的政策。对于个别情况有必要事先申报和批准。
5.标准建筑面积
6.对于一户一房的建筑面积有规定。例如,居住人口少于三人的农村小农户,房屋申请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米。不同地区有不同的面积要求,必须根据当地的宅基地政策检查并批准特定要求。
7.符合建筑标准
8.农村宅基地建设之前是要进行合法审批的,对于面积、高度、用地都是有要求的,农村房屋布局分为垂直分户(指建筑层数2-3层)和水平分户(建筑层数4-5层),每层建筑高度不得超过3.3米。
9.保证农村户口
10.宅基地建设新规明确规定农民具有宅基地建设的权利,对于买卖的宅基地,非农村户口的人来说,宅基地建设将不被允许。
11.禁止在7个地区建房
从2021年开始,村民应注意不要在以下地区建造房屋:
(1)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
(2)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3)生态保护红线核心区;
(4)江湖河流保护区;
(5)道路施工控制区在侧面;
(6)需要计划和控制的领域;
(7)给高压走廊区域供电区域。
三、宅基地的相关政策
1.非农户口不能建房;
2.宅基地超出面积要征税;
3.宅基地有偿地退出。
另外关于宅基地的买卖还不能跨越两条红线:
第一是不得以买卖宅基地为出发点来获取利益。
第二就是不可以以退出农村宅基地作为进城落户的条件,农村的农民进城落户的就需要退出宅基地。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房屋土地使用证申请书怎么写?
房屋土地使用证申请书格式如下,填写内容用"x"号代替。
兹有 X X X 办理用地位置座落在 X X X 村(居委会),持有土地批准证书号码为 X X X 的土地(变更)登记手续,申请使用土地的范围包括了本人位于其用地 X 侧的 X X X 建筑物用地,即地号为 X X X 的宗地图所示 X 号至 X 号界址线包含(穿过)的建筑物。
该建筑物是由本人建造使用,所占用土地 X X X 办理土地批准和土地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属于 X X X ,现本人对该建筑物所占土地合并到 X X X 申请登记的宗地使用无异议。
特此证明证明人(建筑现使用者): X X X (签名) X年 X月 X日
扩展资料
建房户先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服从规划,经村民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真实填写申请书,不得有隐瞒和虚假,否则取消建房资格。
申请书业经批准,持有县国土局颁发的准建卡方可建房。要严格按批准地点、用地限额进行建设,否则按有关政策处理。
农村村民的宅基地申请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应当自收到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有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申请书一式三份,县存一份其它二份直发乡(镇)政府,申请书封面批准文号,由批准机关填写,此书各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期装订存档,妥善保存,不得遗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土地使用证
现在建房子需要弄什么申请
申请人要先向当地村委会提交书面申请书,等村委会开会审核材料,看材料是否齐全。
2、乡镇国土资源单位初审
村委审核通过之后,会在村里公布栏上贴公告,若其他村民没有意见的话,村委会就会上报给乡镇国土资源审核。国土资源局会调查村民意见,审查建房的土地建房。
3、填写申请表:
乡镇审核没有问题的,国土资源局会给您一个住宅用地申请表,申请人要按要求填写。
4、村委会认证
填完申请表之后要先交给村委会,村委会会对您的宅基地和家庭情况做一个简单的认证,审核通过之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和审核签字。
5、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村委会将认证过的申请书递交给乡政府的乡建办,乡建办的工作人员对会建房用地范围进行确认和规划。
6、县国土资源单位审核
乡建办会将确认好的材料递交给县国土资源局审核,若审核材料齐全的,则通过,否则打回去,
7、县人民政府审核
县国土资源局审核通过后之后上班给县人民政府审核,如果通过审核的话,县国土资源局会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8、放样
最后国土资源局和乡建办会到实地勘察,并规划出用地范围,之后再填写《放样记录卡》,等放样之后申请人才能开始建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想建房怎么去申请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其他必要材料。
农村房产证办理程序
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八条
农村居民建住宅,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使用耕地的,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使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由乡级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居民建住宅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