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期间
某施工企业承建的污水处理工程项目,1998年3月1日竣工验收,当年6月1日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结算协议,约定建设单位应于1998年6月30日前付清工程欠款500万元。如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欠款,施工企业就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起计算。A,1998年6月1日。B,2000年6月1日。C,1998年7月1日。D,2000年7月1日。rn我选择的是C,1998年7月1日。但是答案却是D,请问是为什么?rn施工单位从1998年7月1日开始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这时应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了啊。工程质量案件涉及诉讼时效应注意的操作问题主要有: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三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者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3、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2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于5年的保修年限后3年;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3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3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3年;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3年。
公司欠债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1、如何注明了还款日期,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开始计算;
2、债权人催告当时公司就表示立即履行,实际上却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公司主张一次权利,公司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公司欠款起诉期限
法律分析:公司欠款诉讼时效为从知道或应该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二年,也就是双方所确定的应该付款之日起二年。如果超过应该付款日二年的,就属于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如果中间债权人有向其主张权利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主张权利之日起重新计算二年。另外,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权利,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诉讼时效要从债权人主张权利之日起再计算二年。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