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如何收集和使用
证据 的收集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尽可能收集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 直接证据可以直接证明待证事实真实性的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结算证明等凭证。 始证据是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者在案件事实直接作用下形成的证据,如 医疗费 、鉴定费、交通费各种凭证、鉴定书发票资料等原件; 2、注意收集间接证据和派生证据,在直接证据不足以证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应积极寻找间接证据和派生证据,以补充直接证据不足; 3、同时收集本证和反证。 本证是指为支持和证明自己所提主张的证据,反证是指当事人为反驳对方主张所提出的证据。 收集反证并且排除反证,是对本证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验证; 4、收集的证据必须合法有效,如不得对 证人 引供、诱供和逼供; 复印、复制证据时,须注明原件保存单位和出处。 《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消费时如何应对不公平?
1. 了解自己的权利: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保障,包括商品质量、售后服务、退换货等等。当遇到不公平待遇时,我们可以直接找商家表明自己的权利和要求。
2. 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如果遇到不合理定价的情况,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是非常重要。例如拍照、录音或记录价格细节,收集相关收据和凭证,以便后续投诉或维权时提供证据支持。详细记录购买的时间、地点、金额和描述,这将对解决问题起到积极的作用。
3. 投诉和寻求消费者权益保护:如果经过努力仍无法解决不合理定价的问题,我们可以考虑向相关消费者保护机构或部门报告问题,寻求专业的帮助和建议。这些机构通常有权处理消费纠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寻找替代选择:如果某个商品或服务的定价过高,我们可以主动寻找替代选择。探索其他供应商或品牌,看是否有更合理的定价和更好的性价比。通过寻找替代选择,我们可以避免陷入不合理定价的陷阱。
5. 合理利用促销活动和折扣: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合理利用促销活动和折扣是一种有效的方式。留意商家的促销信息,关注折扣券、团购和优惠活动等。通过合理利用促销活动和折扣,我们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不合理定价带来的负担。
总之,作为消费者,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保留相关证据和记录,通过合理的途径去解决问题,避免让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欺诈消费者需要什么证据
法律分析:消费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处购买一瓶化妆品,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痛痒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涂搽该化妆品所致,花费医疗费202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本案成立:一是与被告的买卖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如购货发票是医院的诊断证明是医疗费单据。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消费者向法院举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证人,说明证人的身份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提交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笔录等,提交外方书证,应附中文译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