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购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现在市面上商品房的价格不断飞涨,所以很多经济紧张的买房人将目光转向拆迁安置房,但是很多人对于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不怎么了解,那么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1、拆迁安置房指的是因为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需要进行拆迁,然后安置给被拆迁人或者是承租人所居住使用的房屋。
2、拆迁安置房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所以拆迁安置房的买卖不仅要受法律、法规的规范,还要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3、根据我们国家的《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如果经过依法登记,那么就不会发生效力。如果没有经过依法登记,那么就不发生效力,不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拆迁安置房是否可以买卖主要是看拆迁安置房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安置房如果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那么拆迁安置房就可以进行买卖,并且拆迁安置房的效力和普通的商品房买卖是一样的。
(2)拆迁安置房在进行买卖的时候还没有领取房屋权属证书。根据我们国家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没有经过依法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不可以进行销售转让的。假如买卖双方发生争议或者是诉讼至法院的时候,房屋上不具备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条件,那么法院一般会因争议房屋不具备权属证书而认定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
(3)买卖双方签订合同的时候房屋并不具备权属证书,但是发生争议的时候该房屋已经领取了权属证书(包括可以领取但是卖房人故意不去领取)的情形,一般也会被视为买卖行为有效,买房人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并且可以要求强制过户。
(4)还有一种特殊情况:买房人已经装修并且入住多年了,那么即使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但是法院一般会做返还处理。
以上是关于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吗的相关内容介绍,各位想要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朋友可以详细了解一下。购买拆迁安置房时要审查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根据不同的情况仔细考虑,慎重购买。
拆迁安置房值得买吗
拆迁安置房值得买,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5年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土地性质不一样,安置房的土地是属于划拨土地,因此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是有区别的。但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要看开发商是否对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
2、商品房的产权是完整的,但是安置房的产权不一定完整,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安置房就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权。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
3、商品房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之后就可以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但是安置房不一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
安置房的优缺点是什么
1、由于安置房没有房产证,无法过户,造成买方付了房款,但却无法取得房屋的产权,买方的权益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因为没有房产证,造成买方无法确认卖方究竟是不是拟卖房屋的产权人。卖方出示的安置补偿协议和房屋之间难以建立关联。
2、卖方将房屋卖一个买家之后,有可能会再卖给其它人,这样买方就会无端转入与第三人的官司之中。房屋如果升值较多,卖方可能会反悔,买卖合同有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在此种情况下,其实买方处于高危险无保护状态。所以你在购买时在考虑上述风险的情况下再有针对性的写好合同并到公证部门进行公证,这样避免日久出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