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结社权新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消费者有哪些权利?

你好,解答如下:
消费者的权利包括以下几种,你所说的情形,主要可以行使安全权、求偿权和监督权。谢谢
1、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否则,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2、知情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收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营者在交易中若隐瞒真实情况,作虚假表示,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一旦发生争议,经营者有义务向消费者介绍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如造成损失,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予以赔偿。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和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选择商品和服务的行为是自愿的,主动权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有权要求经营者介绍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知识,以便作出购买或接受服务的决定。一些营业员对不购买或不中意所选择商品的顾客进行冷嘲热讽、态度蛮横,是不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的表现,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4、公平交易利: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 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和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由于经营者的过失或故意,可能会使人身权或财产权受到侵害。这里的人身权包括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财产损害则包括直接的财产损失和间接的财产损失。因此,对于商品的购买者、商品的使用者、接受服务者以及在别人购买和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其他入而言,只要其人身、财产损害是因购买或使用商品及接受服务而引起的,都享有求偿权。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或服务者均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不论其是否有过错。除非是出于受害者自己的过错,如违反使用说明而造成的损害,则商品的制造者、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消费者除因人身或财产的损害而要求获得赔偿损失这一最基本、最常见的方式之外,还可以要求其他多种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如修理、重做、更换、恢复原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获得知识的权利: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6、消费者获得有关知识的权利,是获得他权利的重要保障。所谓消费方面的知识,主要包括①有关消费态度的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科学地指导自己的消费行为②有关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根据有关知识买到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接受到使自己满意的服务;③有关市场的基本知识;这有利于消费者在纷繁的市场信息面前,指导自己作出正确的消费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主要是指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以及消费者与经营发生争议时的解决途径等方面的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比较充分.合理的保障。
7、受尊重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人格尊严是公民人身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宪法对公民人格尊严不可侵犯有明确规定。因此,尊重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活动中的人格尊严是消费者享有的最起码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污辱和诽谤。公民的人格尊严权利包括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对于侵犯消费者人格尊严的行为,法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民事制裁。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还要予以刑事制裁。另外,保护少数民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8、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或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当发生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时,消费者有权向有关部门检举和控告,这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重要防范措施,以便使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制止,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监督,主要是指对于从事消费者保护工作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如有违法失职行为,消费者有权检举和控告,并且有权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缺点提出批评,对改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提出建议。

消费者权益都有哪些?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九项基本权利:

消费者结社权新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1、人身、财产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2、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

3、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4、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5、求偿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6、结社权: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7、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8、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9、监督权: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扩展资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调整在保护公民消费权益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般指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该法的颁布实施也是中国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全面确认消费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3年10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消费者权益受损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消费者权益赔偿标准为了保护消费者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赔偿标准如下:对于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属于侵犯消费者权利,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按法律规定的话,也就是如果作为消费者自己的消费者权利的确受到了商家的价格欺诈行为,商家存在侵犯消费者权利的行为,就可以主张的价格欺诈赔偿金额为消费金额的三倍;(二)在商家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情况下,如果消费者的消费金额不足500元的情况下,消费者也可以主张价格欺诈赔偿的金额为500。二、消费者权利的基本内容如下:对于消费者权利,我们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商家在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时候,我国消费者享有以下合法的消费者权利:(一)消费者权利包括安全权消费者权利的安全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身财产不得受侵害;(二)消费者权利包知情权消费者权利(三)消费者权利包括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权利的自主选择权包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不受他人胁迫;(四)消费者权利包括公平交易权消费者权利的公平交易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质量、价格、计量交易条件等方面享有与所有消费者、经营者同等的消费者权利;(五)消费者权利包括求偿权消费者权利的求偿权就是指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有获得赔偿的消费者权利;(六)消费者权利包括结社权消费者权利的结社权就是指消费者有成立维护自身权利的组织,也就是当前的消费者协会;(七)消费者权利包括受教育权消费者权利的受教育权就是指消费者有获得消费者权益方面知识的消费者权利;(八)消费者权利包括受尊重权消费者权利的受尊重权就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人格尊严、民族习惯等受到尊重的消费者权利;(九)消费者权利包括监督权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什么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四)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三、选择法院时可以选择赔偿标准较高的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由此可以看出,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

法律客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版权声明:如无特殊标注,文章均来自网络,本站编辑整理,转载时请以链接形式注明文章出处,请自行分辨。

本文链接:https://www.shbk5.com/falv/80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