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损害费的法律常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

精神损害赔偿费用法律依据

法律主观:

(一)精神损害抚慰金:,1、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3、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二)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被监护人侵权的责任仍然是监护人承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伤害,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就可以减轻民事责任。,监护人的责任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负责对未成年人进行教养;保障精神病患者的人身安全并促使其恢复健康;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保护其财产不受侵犯;代理被监护人从事法律行为等内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1、有违约行为,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2、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免责事由则是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将来可能发生的违约责任的的条款。特殊的,如果是适用过错原则的,还要求违约方具有过错;要求承担实际履行责任的,还要求该义务有继续履行的可能性。,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客观:

精神损害费的法律常识(赔偿精神损失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打人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应从维护人身权利和人格权两方面出发,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说明:,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哪些民事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获得赔偿精神损害。,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涉及到以下方面: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时,可以依法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索要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收集,应侧重于关于精神损害程度、证明对方有侵权行为、因侵权给自己精神上造成的损失等。这方面的证据包括录音录像、证人证言以及医疗证明。此外,最好提供对方经济能力的证明,这样有助于法院在审理案件时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精神损失费怎么认定

精神损是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
以下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1、被侵犯人格权的;
2、被侵犯身份权的。确认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被侵害财产权的;
4、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死者隐私以及侵害死者尸体的;
5、被侵害婚姻关系的。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综上所述,精神损失费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的赔偿费用。精神损失费赔偿,是中国公民权益的拓展。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民法典精神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各地的规定各不相同。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因为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不尽相同。一般使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轻微伤害,不支持赔偿权利人的精神抚慰金请求般伤害没有构成伤残等级的,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以上。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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