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有哪些特点(典权是指)

典权是担保物权还是用益物权

一、典权属于用益物权还是担保物权

典权有哪些特点(典权是指)

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典权是用益物权。

二、用益物权的特征

用益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自然资源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和使用水域、滩涂从事养殖、捕捞的权利)。

“用益物权”这一概念在中国《民法通则》中没有出现,有关用益物权的规定也只有零星几条。物权法草案第123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严格说来这也不是用益物权的立法定义。因此,在中国民事立法上难以给用益物权一个明确定义。在民法学上,所谓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在他人所有的物上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他物权。

与所有权、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特征:

1、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主要内容,即注重对物的使用价值,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这区别于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交换价值的特点。

2、用益物权除地役权外,均为主物权;担保物权为从物权。

3、用益物权虽然也可以在动产上设立,但是从用益物权的具体类型来看,用益物权主要以不动产为客体,这主要是便于通过登记公示。

4、用益物权是直接支配他人的物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可以直接支配标的物,不需要他人行为的介入。

三、典权

典权是中国一项古老的传统制度,以其特有的便民功能存植于中国千百年。所谓典权,是指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一种物权。占有他人不动产而享有使用收益权利的一方,为典权人;收取典价而将自己的不动产交典权人占有、使用、收益的一方,为出典人;作为典权客体的不动产,称为典物;典价为典权人为对他人不动产占有、使用、收益而付出的对价。典权是一种物权。典权在历史上存在着以人身为对象的典权,如典妻雇子、典雇男女等。在中国大陆地区,承认以房屋作为典权标的物。典权是中国传统的特有法律制度。

典权与质押权有何联系区别?

典权与质押权有何联系区别?

质权和典权的区别: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
抵押权 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不动产或其他财产而提供担保,在债权未受清偿时得处分该财产并就其价金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抵押权的特征 1.抵押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的不动产 在我国,动产也可...
典权不同于不动产质权。不动产质权是指为了担保债权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移交的不动产,并就其所买得的价金受清偿的质权,简言之 ,不动产质权是以不动产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不动产质权与典权的相同点在于:两者都以 不动产为标的,都...
霞影纱 [雅典娜女神] 抵押权,质权两者的相同点: 1、表现形式都是合同方式;2、都是担保物权; 3、都是一担保物或质物优先受偿的权利。 不同点: 1、抵押权的标的物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不动产及其他财产,质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动产或权利...
典权与质权关系 第一,二者的法律性质不同。关于典权的性质,学者大都认为其为用益物权而非担保物权。 第二,在法律地位上,典权不依赖于其他权利而存在,属于主权利和独立物权,而质权以被担保的债权存在为前提,故其属于从权利。 第三,在对标...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这两种形式均具有一定的融资功能....质押是不动产的典当,比如房产;抵押是可动产的典当,比如把...
抵押权引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如某人向银行申请贷款...
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

质押权与留置权的区别是什么?

留置权是法定担保
不能依当事人约定产生,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适用留置。
物权法实施前,留置权只存在于《担保法》法定的几种合同中。但《物权法》施行后留置权已扩大到所有可能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了。但无论如何,留置权是法定产生的,而不是当事人约定。
《担保法》
第八十四条 因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留置权。
法律规定可以留置的其他合同,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不得留置的物。
《物权法》
第二百三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质权当然是约定产生的啦
留置权与质权在:1、标的物范围;2、发生原因;3、成立要件;4、标的物转移占有时间;5、权利行使条件;6、权利消灭原因。等方面均有不同
不一一细说了

典权与流质抵押的区别

一、典权
典权在我国是一种受到司法保护的权利。典权是典权人支付典价,对他人的不动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它具有以下特征:
1、典权是不动产物权。典权的标的物应以不动产为限。虽然在典权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存在过以动产,甚至人身(典妻雇子,典雇男女)为典权标的的现象,但这是为现代民法所不取的。
2、典权是以支付典价而成立的物权。典权的设立,以支付典价为要件,因此,设定典权的行为是有偿行为,由于典是“卖”的一种变态,有出卖之实,但无出卖之名,因此当事人议定的典价,大致都在出卖价格的5/10至8/10之间,即不超过出卖价格,但却非常接近出卖价格。
3、典权是占有、使用、收益他人不动产的物权。典权的成立,必须把占有转移给典权人,但不以直接占有为限,只要典权人取得间接占有即可。例如,典物的所有人(出典人),可以与典权人约定承租典物,即由出典人直接占有典物,由典权人取得对典物的间接占有,典权还以使用、收益为内容,其范围很广,除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加以限制外,凡是依物的性质可以进行的使用、收益,典权人都可为之。
二、流质抵押:
1、流质条款,即绝押条款,是指转移抵押物所有权的预先约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2、流质的约定,不仅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抵押权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债务人的利益。
3、流质条款无效,抵押合同并不因流质条款无效而无效。

质押权和质押权人有什么区别,什么是留质权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权人行使质权只有在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仍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在此之前,质权人直接占有质物的应尽对质物妥善保管的义务。
留质权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有留置该动产并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 【留置权的一般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二百三十一条 【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质权,典权与抵押有哪些具体的区别?谢谢

质权和典权的区别:质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动产质权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押财产。出质人也可以将法律规定可以转让的股权、仓单、提单等财产权利出质,这时质权称为权利质权。
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
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
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1.抵押是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的,而且抵押适用于动产、不动产和权利。
2.质押是转移物的占有的,并且只是适用于动产和权利
3.典权只用于不动产,是对使用权的出典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有何区别

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的区别:
(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权利。
(2)标的物的移转占有方式不同。动产质押,出质人向质权人交付质物;权利质押,以证券化的债权设质,将设质情况通知债务人即可,以股份、股票或知识产权设质,依法质押登记即移转占有。
(3)质押的实现方式不同。动产质押,质权以对动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权利质押,质权人直接取代出质人的地位,行使出质人的权利。

股份质押与股权质押有何区别

一回事。只不过习惯上股份有限公司的叫股份质押,有限责任公司叫股权质押。

质权与质押权相比,其特征是什么?

质押权属表述不规范,只是大家习惯这么个叫法,实际上从法律专业的角度出发,是没有质押权这个概念的,只有抵押权和质权。

亲权与亲属权有何区别

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之为亲权。(从契约到身份的回归(法学家讲演录) 杨立新)
亲权是以保护教养未成年子女为目的的一种传统的民法上的身份权,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而言。
亲属是指基于婚姻,血缘,和收养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亲属权就是指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民事权利。

宋朝他物权形态有哪些

宋朝的他物权形态包括永佃权、典权、地役权和人役权。这些权利的持有者可以将这些权利让渡给他人,但需要得到权利所有者的同意。例如,永佃权是指佃农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土地进行耕种,但土地的所有权仍归地主所有。同样,典权是指典押人将财产交给典权人,典权人支付一定的典价,在约定的期限内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财产的所有权仍归典押人所有。地役权是指为了达到一定的目的,例如通行、排水等,一方土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可以对他方土地进行一定的支配和管理。人役权则是指某人可以将自己作为他人物的支配者,例如船长可以支配船只的所有事务。这些权利的持有者和让渡者都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规定,以确保权利的合法性和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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