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关系是什么(什么是财产继承)

财产继承关系是什么(什么是财产继承)

财产第三顺序继承人是?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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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分类
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前者指依法的当然继承人,后者指被继承人所指定的继承人。各国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不同。中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胎儿也可充当继承人。法人(包括国家)虽然可以取得遗产,但一般不列为继承人。
法定继承
基本介绍
所谓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由于这种继承中是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故又称无遗嘱继承,也因为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所以也称为家庭继承。
继承范围
(一) 配偶
(二)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 兄弟姐妹
(五) 祖父母、外祖父母
基本特征
中国继承的基本特征,具有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法定继承以一定的人身关系为前提,即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份额的根据是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血缘关系、婚姻关系和收养关系。如中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配偶各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规定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法定继承人,其根据是存在血缘关系:第二,法定继承中对法定继承人范围、法定继承顺序、继承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等方面的规定,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无权予以改变。
继承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中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中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该怎么继承

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继承应当依照《继承法》规定,根据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无近亲属时由国家或地方民政部门继承。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因年幼、智力障碍、精神疾病等原因完全丧失了自我管理和自主意识的人。根据继承法的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继承应当依照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具体规定如下:1. 无婚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甥侄、舅姨等亲属继承,按照亲属关系的先后顺序确定继承人。2. 只有父母关系:由父母继承,如果父母双方都已故,则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继承。3. 只有子女关系:由子女继承,如果子女已故,则由孙子女、兄弟姐妹、甥侄、舅姨等亲属继承。如果无行为能力人没有任何近亲属,则其遗产由国家或地方民政部门继承,用于公益事业或社会福利事业。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管理和继承都需要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并由专门的监护人代表无行为能力人进行处理。如涉及到遗产分配、转让等事项,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手续。

如果无行为能力人有遗嘱,该怎么处理?无行为能力人的遗嘱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无行为能力人已完全丧失了自我管理和自主意识,所以无法对自己的遗产有真正的意愿表达。如果无行为能力人留下了遗嘱,其继承人仍应当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继承,而不是按照遗嘱执行。遗嘱中的财产处置要经过法院审查,如果遗嘱内容违反法律、道德或公序良俗,将被撤销。

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继承应该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进行,按照亲属关系确定继承人。如果无近亲属,则由国家或地方民政部门继承。在处理无行为能力人的遗产时,需经过法院的审判程序,并由专门的监护人代表处理。如有遗嘱,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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