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什么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以下产假:
1、女职工生育享受12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休产假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1、员工提供有效的本人身份证资料,生育资料等到单位人事部门领取产假申请表;
2、按照单位产假申请表要求填写,并上交主管,经理等签名;
3、把产假申请,相关生育资料(准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上交人事部门核对并备案。
综上所述,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生育假国家规定几天

法律主观:

一、国家规定的产假生育假一共多少天1.《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根据以上规定,法定的产假期为90天。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标准。如果因为特殊情况休假超过90天的,只要有医院证明就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但病假期间不能享受产假待遇对于生育假期,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就是不少于九十天。另外,每个地区对产假都有自己的补充规定。2.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相关规定)3.劳动部还下发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间待遇以及适用范围等问题更为详细的解释: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二、休产假被辞退怎么办女职工辅乳期间,没有严重行为,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哺乳期间,若非女职工本人严重,具有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之一,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即本单位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附: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单位能开除休产假的女工吗在哺乳期内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哺乳期期满时终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为了维护劳动者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权益,国家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尚处在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劳动合同应延续至劳动者医疗期、孕期和哺乳期期满时终止。用人单位有义务继续向劳动者提供医疗待遇和生育待遇。2、劳动者因工伤完全丧失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有关伤残待遇。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客观:

女职工生育享受几天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我国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法律规定,在职女性从生产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享有休假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允许降低职工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相关医疗费和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负担。

我国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产假,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我国《劳动法》规定: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全文公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拟将产假由90天增至 14周,      生育流产医疗费用由单位支付。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中将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规范了相关待遇。      1、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定“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      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2、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3、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对此做了进一步规定: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凡是符合以上这些关于产假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女职工,应享受自己的工资待遇。同时,任何单位也不得以产假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      综上所述,女职工生育期间可以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15天;特殊情况下,若有难产则增加15天;怀有多胞胎的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42天。

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的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基础产假是98天,如果是难产或者多胞胎,产假会增加。如果是晚育或者剖腹产,也会相应增加产假天数。具体产假天数可以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


产假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障新生儿的健康成长。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这是国家和企业对女职工的一种关怀和保护。


产假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和社会的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保障。同时,也可以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和生育率,有利于人口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总之,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天数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的,同时产假制度的实施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企业和社会应该加强对女职工权益的保障和关注,为女性提供更多的平等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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