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答辩状(抚养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起诉抚养权程序调解是怎样的

一、起诉 抚养权 程序调解是怎样的 法官以促进孩子健康成长为大方向,为了让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考虑到孩子的前途,不断激发双方当事人的爱儿之情。被告看到自己的现状,又加上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最终同意了原告的请求,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法官当即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当即发生法律效力。 夫妻 离婚 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 抚养 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 子女抚养权 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 诉讼 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起诉抚养权程序如下: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 起诉书 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 ,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 开庭审理 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 证人 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 代理 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二、确定抚养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综上所述,一般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不会直接受理起诉程序,一般会让双方进行调解,由调解员就双方抚养子女的问题让双方先通过协商解决,而如果协商不成的,才会按照法院受理程序展开审理,最后出庭答辩,作出判决。

离婚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在离婚纠纷中,如果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而作为被告一方,就需要提交答辩状了,那么,离婚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是怎样的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      答辩人(被告):林xx,女,19xx年xx月x日出生,汉族,住南宁市白沙大道xxx号江南xx苑xxx10栋x单元xxx号房。      就原告朱xx诉被告离婚纠纷一案,被告特作以下答辩:      一、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原告为达到离婚的目的,在《民事起诉状》中指责被告,称被告“性格偏执,脾气古怪,难以相处......”等等理由,被告不予同意。婚姻是男女双方的事,不是一方的事,原告光说别人,不讲自己,可以扪心自问一下自己的表现如何。既然原告向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亦无意与其维持婚姻关系,故,被告同意与原告离婚。      二、婚生女儿朱xx由被告携带抚养,原告每月支付其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被告坚决要求拥有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女儿朱xx也必须由被告携带抚养。其他的事情被告可以和原告协商,但在女儿朱xx的携带抚养权这个问题上,被告不能协商。      1、女儿朱xx于2012年2月7日出生,至今未满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之规定,女儿朱xx应由被告携带抚养,随被告生活。      2、被告原毕业于广西幼儿师范学校,系幼儿教育专业,教育女儿朱xx正好合适。况且,朱xx是女孩,随被告生活甚是方便。与被告相比,原告没有任何理由携带抚养女儿朱xx。      3、原告及其母亲重男轻女,不应由原告携带抚养女儿朱xx。因生育的是女孩,被告在坐月子期间便已体会到原告及其母亲的封建意识,女儿朱xx不能由原告携带抚养。      4、原告每月的工资为2700元,依据“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等法律之规定,被告认为,原告每月应支付女儿朱xx生活费810元,教育费和医疗费凭有效票据由原告与被告各负担一半,至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由原告与被告均分。      四、原告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被告生下女儿朱xx七个月后,便开始上班,但由于女儿尚小,并且不愿跟随别人,被告只得亲自照看女儿,因此断断续续的工作最后也不得不中止。由于被告离婚时生活困难,依据“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之规定,原告应支付被告生活困难帮助费10000元。      五、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被告:      年 月 日

二、离婚被告答辩状该怎样写      离婚答辩状首先要观点明确,是否同意离婚需要表达清楚。如果不同意离婚,答辩状的内容就主要阐述感情方面的问题,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进行反驳。表明自己对这段感情的珍视,以及可以对挽回这段感情所做出的努力等等。如果同意离婚,就需要针对对方的诉讼请求,一一阐明自己的想法。对原告诉状中所写的事实是否符合实际情况表示意见。如果所诉事实全部不能成立,就全部予以否定;部分不能成立,就部分予以否定。另外,对于自己在答辩状中提到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如果有证据提供的话,最好在答辩状中提醒法官,这样方便法院翻看。最后,需要在答辩状上签上自己的姓名以及写上日期。被告需要提供两份答辩状给法院,自己留一份备份,以便日后查阅。三、确认合同效力纠纷被告答辩状需要写吗      需要写的被起诉应当积极应诉答辩,被告受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民法典中确认合同效力是否受诉讼时效限制      民法典规定,确认合同效力受诉讼时效的限制,确认合同效力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被告答辩状优秀范文的相关知识,由上述可知,一般来说,答辩状要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相应的辩解。

离婚答辩状应该怎么写?

妹夫对妹妹提出离婚诉讼,rn诉讼请求是要求离婚、返还彩礼。rn理由是两人婚前不够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性格严重不合、争吵不休。感情无法培养起来。还诉我妹妹及母亲不懂道理,伙同娘家人两次到他家里吵闹,还用暴力殴打原告及其母亲,砸坏他家烧饭锅。要求返还彩礼,折合人民币约40000。双方婚后仅不得不生个月,娘家人就将陪嫁物品运回,并不再返回居住。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要求法院判决离婚!rn而事实是:婚前他及母亲多次请求要跟妹妹结婚。婚后他觉得妹妹人太内向,不善言谈。所以他总是对妹妹发火,妹妹一直是隐忍的。而且去年说好一起回来过年,回到了家,骗他母亲的钱然后又去了外地,而且不跟妹妹联系。正月过半时,给妹妹发信息说要离婚,但是他人就是不回来、不出现。而此时他的母亲也开始数落妹妹。妹妹要上街,他母亲也横干涉,说车子是用他们家钱买的,我妹妹不可以用。打他的人是我母亲。原因是母亲过去问明情况,他见母亲去他家却不理睬,母亲一时生气他打了他几巴掌。后来问情况时,他母亲骂我妈,俩人争吵之下,动了手,他母亲拿来石头要打我妈,我妈抢过来随手扔出去,却扔到他家锅里。在他家,他们想打我母亲没得逞。他们村有好多人都看到了事实!之后他母亲说,要妹妹跟她儿子离婚,我母亲坚持要妹妹留在那,他母亲说,留在那也不给她饭吃。母亲怕他们会欺负妹妹,所以带了几床被子本打算到街上给妹妹租房住。其他物品都没有拿。rn我想问,如果写答辨状该怎么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为《婚姻法解释(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答辩状可以从男方在婚后存在过错的事实上来写

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答辩状(抚养权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

  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婚姻关系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很多家庭起诉离婚的重要原因都是因为孩子的抚着养权而,以下来了解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

  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1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一)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二)2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母亲有以下情况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和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其它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亲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2周岁以下子女随父亲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三)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亲和母亲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它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其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不利的、无其它子女,而另一方有其它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它严重疾病,或者有其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父亲和母亲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有争议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权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法院可以准许。

   二、女方起诉离婚要孩子抚养权答辩状怎么写

  从对抚养孩子比女方更有利的方面找理由:比如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文化层次等方面去申诉。

  答辩状主要是被告针对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进行回答和辩驳,并发表自己的意见。因此,写答辩状事主要围绕着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编写。另外,被告如果不提交答辩状,通常不会影响法院裁决。答辩状对于被告来讲是一个辩解的机会。

   答辩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否同意离婚。这部分说明自己对婚姻的态度,是否有继承生活下去的可能。同意离婚,就可以直接表述意见。不同意,着重表达夫妻之间还有感情,没有到彻底破裂的地步,从婚前感情,婚后相处,及子女方面说明。

  (二)对财产分割的意见。不同意离婚,这部分可以不说,只一句话带过,“不离婚,就不存在分割财产与谁抚养孩子的问题”。如果同意离婚,就要说明对诉状中对共同财产的范围是否认可,是否有遗漏等说明意见;同时,说明自己对财产分割的意见。

  (三)对孩子抚养权的意见。这部分也是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重点叙述。应当包括是否同意自己抚养孩子,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及探望权的实现方式等。

  女方离婚起诉只要孩子抚养权2

   一、女方起诉离婚想要小孩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诉讼前一般会让双方调解,调解无果后可以约定孩子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最后如果协商无果,在争取子女抚养权时一般做到以下几点争取到的几率会更大:

  1、经济允许的,可以表明家庭条件对孩子的成长有相对好的帮助。

  2、相比对方能有更多时间或愿意花更多时间陪伴孩子。

  3、孩子如果长期随己方或己方父母成长,且己方父母有能力也愿意照顾孩子。

   二、怎么确定抚养权归属的?

  1、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 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 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法院会根据上面的条件来作出孩子抚养权的具体判决。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最主要的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发展,确认孩子的抚养权时,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如果孩子在两周岁以下,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如果孩子在2~8周岁之间,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条件来确定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孩子在8周岁以上,要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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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的起诉离婚想要抚养权难吗

  女方起诉离婚想要抚养权可以从照管时间长短、生活环境、收入、家庭背景、良好的教育、孩子的年龄等等方面入手,收集有利的证据。这样得到抚养权的概率会大些。

  需要指出的是,夫妻双方与孩子间的关系,不因你们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小孩无论由女方还是男方抚养,仍是你们双方的子女。孩子由谁抚养,这不仅仅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而且关系到孩子的健康成长。离婚的双方可以好好协商,根据上述规定,多从孩子的角度考虑,慎重妥善地处理好这个问题。

   二、 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判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或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什么是抚养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也是一项义务。它是基于血亲(包括自然血亲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基于自然血亲产生的抚养权包括父母对婚生子女的抚养权、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基于拟制血亲而产生的抚养权包括养父母对养子女的抚养权、继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抚养权。其中拟制血亲前提下产生的抚养权关系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解除。

  但是我国法律对于抚养权并没有做明确的定义,对于哪些主体有资格抚养、抚养权人之间的优先顺序、抚养权人的范围、抚养条件等我国法律也只是做了一个粗略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涉及到子女抚养问题时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原则来决定。离婚时夫妻双方针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出现纠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裁决子女抚养权归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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