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自首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样认定)

驾车逃逸后自首怎么处理?


驾车逃逸后自首,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其大致面临三种处罚:

肇事逃逸自首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怎样认定)

1、第一种,交通肇事却没有造成太大的损害,逃逸的驾驶人事后向有关部门投案自首,因为其行为并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所以一般处以三到七年的拘役,但是可以不吊销驾驶执照,也算是对主动自首的一种宽厚处理;

2、交通肇事导致有人受伤,但是情节比较轻,逃逸的驾驶人在主动自首后,一般会处以三到七年的刑事拘留,因为造成了人员受伤,还逃逸,其驾驶执照也会被吊销。另外,因为商业保险的一些规定,这种肇事逃逸,其申请的索赔,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的;

3、交通肇事情节极其严重,还逃逸的驾驶人,就算他最后自首了,也不会受到一点宽厚的待遇,对其的刑罚,只会向重量刑上面靠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中的规定,因为交通肇事者的逃逸,而导致受害人得不到及时的救治,伤势加重而死亡的,逃逸者就算是事后自首,也依然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进行量刑,那么逃逸者将至少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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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怎么整治逃逸后又自首的人

交通事故怎么整治逃逸后又自首的人

一、交通事故怎么整治逃逸后又自首的人

(一)尚未构成犯罪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尚未构成犯罪,没有触犯到刑法,就没有减刑一说,但要依照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具体要根据其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和具体情节进行处理。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后又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违法行为的,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免予吊销驾驶证的处罚,但其处罚仍应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2、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免予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及时改正的;

3、由于他人胁迫或诱骗的。

(二)已经构成犯罪

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第一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因此,若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的,人民法院考虑到自首情节,可以对其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67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是具体从轻、减轻还是免除处罚,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才能确定。

二、交通事故逃逸怎么赔偿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2、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费用。

3、误工费的赔偿标准: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或死亡的受害人在生前住院治疗期间补助伙食所需要的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丧葬费的赔偿标准: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三、发生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理

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如果一方肇事逃逸,逃逸方将负事故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开车撞死人逃逸后自首怎么判呢?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开车撞死人并且逃逸的属于犯罪情节严重的行为,要加重处罚,但逃逸后自首的属于减轻处罚的情形,如何量刑要依据案情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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