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法定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定程序是,医患双方任意一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会协助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鉴定结论出来后,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结论出来后,还是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
1、由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由科室负责人及时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3、由上述人员调查、核实后,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种: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调解解决,在双方无法达到共识、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或者是到卫生部门那里去申请调解的。
①、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
②、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
③、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
1、由医务人员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2、由科室负责人及时向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
3、由上述人员调查、核实后,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差错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怎么办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导致的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三种:双方协商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诉讼调解解决,在双方无法达到共识、无法协商解决的话,是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或者是到卫生部门那里去申请调解的。
①、患者与医院协商解决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进行沟通,双方达成共识后,签订调解协议书,以此种方式解决医疗纠纷,通常称之为“私了”。由于医患双方医疗纠纷本质上是平等的医患主体双方的民事争议,依据民法自治原则,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和解必须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的基础之上,任何一方或第三方均不得强迫另一方接受协商解决方式,同时,和解必须坚持合法性原则,即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达成的协议将归于无效。
②、卫生行政部门调解解决卫生行政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到医患调解中,实践中,卫生行政部门作为行政机关以及行业主管机关,其所具有的权威性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具有重要作用,许多医疗纠纷都通过调解获得解决
。
③、诉讼调解解决:医疗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同意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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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医疗事故后医生面临的处罚
医生造成医疗事故之后虽然是医院对外承担责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医生能够免除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也需要接受行政处罚。
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会面临什么处罚: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2、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会有处分吗:
1、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到处分。
2、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一、发生医疗事故医生会面临什么处罚:
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2、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二、具备以下几个要件则构成医疗事故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实施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三、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生会有处分吗:
1、医疗责任事故医生会受到处分。
2、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
3、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当根据其事故等级、情节轻重、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分:一级医疗事故: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二级医疗事故: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三级医疗事故: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
第二十一条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医疗单位应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吸取教训,一般可免予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也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什么部门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起诉流程: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申请其回避:
1、是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的;
3、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