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
临时身份证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
可以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
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
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
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
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
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可以在异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办理的时候携带的手续
1、本人携带户口薄原件;
2、户主身份证原价和复印件(户主不用去,本人拿着户主的身份证即可);
3、房产证原价和复印件;
4、房管局开具的门牌号(拿着房产证去当地的房管局开具);
5、如果没有房产证,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证明函一份(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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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外地临时身份证多久可以拿到新的
外地临时身份证办理时间一般为当天可以拿,最迟三日内也可拿到。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补办身份证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好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照片、申请表等。具体的材料清单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2、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身份证补办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提交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提交材料时,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采集指纹等信息;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的身份证需要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如果是未成年人,且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以委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根据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相关手续,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补办身份证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原件(异地办理还需要提供居住证原件);
2、《居民身份证申请登记表》或者《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居民身份证丢失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4、当地公安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
补办身份证的流程:
1、准备材料:需要准备好一些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照片、申请表等。具体的材料清单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了解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2、填写申请表:前往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身份证补办申请表,并填写相关信息。在填写申请表时,需要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提交材料:将填好的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一并提交给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在提交材料时,需要进行身份验证和采集指纹等信息;
4、等待审核:提交申请后,需要等待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可以领取新的身份证。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的身份证需要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如果是未成年人,且身份证丢失或损坏,可以委托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前往当地公安局办理补办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临时身份证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临时身份证异地可以办理;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带齐本人的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身份证可以进行异地办理。受理流程如下: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一)异地受理范围:已经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长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二)异地不受理范围:
1、没有申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定是同一人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受理流程: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居住地证明材料包括:
1、《居住证》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作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就读的材料等。
以上证明只要有一种能够证明在此居住、就业、就学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一)异地受理范围:已经申领二代居民身份证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来长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二)异地不受理范围:
1、没有申领过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2、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无法确定是同一人的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
(三)受理流程:本人持户口簿或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带照片有效证件之一及居住地证明材料原复印件,到居住地公安分局户政大厅或派出所提出异地办证申请。
居住地证明材料包括:
1、《居住证》或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2、就业证明包括《工作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有合法稳定就业的证明材料等。
3、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就读的材料等。
以上证明只要有一种能够证明在此居住、就业、就学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九条
具备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
异地怎么办理临时身份证
法律主观:
异地不能办理临时身份证。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领取证件。对难以确认身份和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而临时身份证不能异地办理,主要在于缺失居民身份证信息的原籍审核,在短时间内难以确认居民身份,故不予以办理。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十条临时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