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涉外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我国关于涉外合同法律的原则

中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原则如下:

涉外合同的效力是什么(涉外合同有哪些法律效力)

一、意思自治原则。但是以下合同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合同;

(二)外资并购中资企业的合同;

(三)外国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

(四)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强制适用中国法。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也就是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法律何时确定涉外合同的效力?

按照以下方式确定涉外合同应适用的法律: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当事人没有选择适用法律的,适用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3、涉外合同属于消费者合同的,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四十二条消费者合同,适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法律;消费者选择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或者经营者在消费者经常居所地没有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的,适用商品、服务提供地法律。第四十三条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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