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程序(跨国婚姻如何拿结婚证)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及如何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的程序包括预约登记、提交材料、审查材料、领取结婚证等步骤。具体办理方式可以前往当地民政局或相关政府机构进行咨询和办理。


涉外婚姻登记结婚的程序(跨国婚姻如何拿结婚证)

预约登记是涉外婚姻登记的第一步,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预约。在预约时,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


提交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双方符合结婚条件后,安排面谈时间。在面谈时,双方需要亲自到场,并签署结婚声明书。


最后,经过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颁发结婚证书,宣告双方正式结为夫妻。


需要注意的是,涉外婚姻登记需要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在办理涉外婚姻登记前,建议先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确保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延误。


总之,涉外婚姻登记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以确保婚姻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建议在办理前充分了解当地的规定和要求,确保顺利办理登记手续。

跨国婚姻需要哪些手续

跨国婚姻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国际间交流的便捷化,跨国婚姻是很常见的事情,但是由于双方国籍的不同,因此在缔结婚姻关系时相对于同国际缔结婚姻关系要稍微复杂一些,那一般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以下我为大家整理跨国婚姻需要哪些手续了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一)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二)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三)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二、跨国婚姻要哪些证件

  跨国婚姻结婚申请所需证件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中外跨国婚姻结婚申请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3、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中外跨国婚姻结婚申请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三、跨国婚姻能落户口吗

  1、跨国婚姻子女,只要符合国家户籍法的是可以带上出生证明,父母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资料到中国国籍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2、除香港、澳门以及台湾以外,中国大陆不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因此若公民具有外国国籍以后是无法在中国办理落户手续的。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明确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在中国申请办理落户: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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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结婚签证怎么办理

1. 与外国人结婚,需要怎么办理手续
涉外婚姻申请登记程序

一.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长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二.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三.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甲.中国公民:
(一)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

(二)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乙.外国人:

(一)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三)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丙.外国侨民:

(一)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

(二)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三)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 *** 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四.下列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

五.凡证件齐全、符合本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 *** 婚姻登记专用章(钢印)。

六.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

七.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由本人自理。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2. 和外国人在国外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不同国家的要求不一样。

不过,如果你已经成人,18岁以上,不需要父母的同意书。

一般来说,你需要获得进入该国的结婚签证。为获得此结婚签证,你必须准备:

1. 对方(国外方)的护照复印件

2. 对方(国外方)的住房证明原件(起码要有足够的地方提供你的住处)

3. 对方(国外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4. 对方(国外方)的住房水电单原件等

5. 对方(国外方)的单身证明原件。 如国内方属离异,则仍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6. 国外结婚登记处开出的预约证明原件

7. 国内方的护照原件

8. 国内方的收入证明原件(比如近6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或者工资单)

9. 国内方的单身证明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0. 如国内方属离异,则须出示离婚判决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1. 如国内方有子女,子女是否随行?如果子女随行,则需要另一位家长的同意书及中英文公证原件。

12. 国内方的单位证明(中英文)原件。

应该差不多这样了。但愿能帮到你。祝你好运。
3. 旅游签证在美国结婚需要什么手续
美加金联提示:出国结婚申请程序

(1)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2)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5个工作日、地处效县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4)交表后,若需查询本人申请的结果情况,可拨打市电话局"168"自动声讯服务台的15882161查询电话,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询台自报出国申请编号,即可得知准确信息。

(5)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汉》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6)获得护照后,须仔细核对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等),然后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7)获得外国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办理短期出国人员登记手续。

(8)护照中附有"B"字编号出境登记卡的人员,须凭护照。国外有效签证和注销户口的证明或"短期出国人员登记单",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换领"A"字编号(一式两张)出境登记卡后,方能出境。

(9)出境时勿忘携带护照、机(船、车)票和健康证明,从开放的边防口岸出境。

申请出国结婚须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1. 提交双方婚姻状况证明(国外的证明须经公证机构公证);

2.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人事部门关于申请人与前往投靠人是未婚夫妻的证明;

3. 提交国外人员出具的经前往国公证机构公证或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要求国内人员去完婚的证明;

4. 前往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还须提交有效的入境证明。

申办签证

1. 向申请前往国的使、领馆提交有效的中国护照或出入境证件。

2. 缴验与申请签证有关的证明,如前往国的入境许可证明。

3. 申请人填写签证申请表,由于签证不同,申请人填写的表格也不同,有的国家还规定申请人用前往国的文字填写,缴付若干张与护照相同的照片。

4. 同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的官员会见,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

5. 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将申请人的材料报国内有关部门审核。

6. 前往国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后,将意见通知该国驻华使、领馆,如果同意就由使、领馆签发签证,如不同意,使、领馆也将告知申请人。

7. 获得前往国签证的申请人应缴纳签证费用。与我国订有互免签证费协议的,可免缴。
4. 嫁到国外签证应该怎么办
签证应该是拿着对方国家 *** 开据的有效证明,去本国的该国大使馆办理。

你的情况有两种签证可以办理,但只能选其一哟。

1)配偶是外籍人,但是你并不长期在对方国家居住,只是定期或者偶尔的探望,这个属于“探亲访友签证”。

2)配偶是外籍人,并且你长期居住生活在对方国家,不论是否工作。这个属于“永居签证”,也就是所谓的“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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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下

有些国家,只要你去该国驻中国大使馆直接拿着结婚证明书或者婚姻公证书和护照直申请就OK了。

有些国家就比较麻烦。这些国家办理手续如下:

1)如果你们的结婚证明是在中国办的,那么要先去公证处公正,并且需要英文翻译的公正,如果结婚证明是在国外办的,那么就直接用原件就可以了。

2)拿着这个结婚证明书去对方国家的入国管理局类似的机关(如移民局等),领取入境的申请表,并填写。其中根据对方国家要求不同,可能还会让提交户口证明,等等,要有所准备。

3)通过移民局(或入国管理局)审核后,它会给你个类似证书一样的东西,你要拿着这个去该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官看见这个证书,才会给你签证。

请问一下,如何办理涉外婚姻的手续呢

我的男朋友是美籍华人,我们打算要结婚了,请问一下,他准备在美国注册结婚;我有几个问题请问一下;(1)我还需要回到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吗? rn(2)如果要办理手续都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rn(3)需要我一个人回去办理就可以了,还是要两个人一起必须要回去办理呢? 还是只要到美国大使馆办理就行了呢?rn(4)如果我老公回到美国去移民局申请结婚,我需要提供哪些证明呢?是不是只是要提供照片呢?是不是我就不需要回到我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呢?
  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自愿结婚、复婚和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
  一、结婚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及出国人员,男年龄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一)中国公民
  1.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二)外国人、外籍华人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外国留学生中的中专、大专和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得结婚。其他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除持有上述证明外,还须持有所在院校的学业证明;
  5.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离婚证件需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由该国使领馆直接认证)。
  (三)香港同胞
  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
  3.再婚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四)澳门同胞
  1.澳门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
  2.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结婚资格证明书或无结婚登记证明书;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
  (五)台湾同胞
  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加注有“台湾同胞”字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2.台湾公证机关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公证的本人户籍登记簿底册复印件;
  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台湾或港澳报纸刊登的当事人离婚的声明书或公告,未经公证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六)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
  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我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再婚者的离婚证件或配偶死亡证明,并经本国外交部和我驻外使领馆认证。
  (七)出国人员
  出国人员是指依法出境,在国外合法居留6个月以上未定居的中国公民。出国人员办理结婚登记需要:
  1.本人护照;
  2.所在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我驻外使领馆出具或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
  4.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有过婚姻关系已离婚的,须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持有配偶死亡证明;
  除此之外,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还要到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医院进行婚前健康检查;提交男女双方半身免冠合影照片(2寸)三张,须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该管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要求复婚的,按结婚办理。华侨、港、澳台同胞以及出国人员与我国公民之间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作了妥善处理的,可共同到当地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大陆)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按照申请结婚登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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